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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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申请离婚证需要如下手续:
1、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3、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开始计算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4、前述期限届满,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申请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您好,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有些地区要求离婚双方各自提供2寸单人照片2张)。
起诉离婚应收集的证据或材料: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起诉书等;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例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离婚都带如下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且若当事人协议离婚的,还应当提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若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符合条件的起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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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离婚手续的,一般都需要以下的这些材料。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3、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当事人双方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两张。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的意见,都要协商一致并写在离婚协议书里面。
法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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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申请离婚要准备什么资料
1、申请离婚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3、批准。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30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