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遣散费的赔偿标准以及公司关停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4-09-05 07:05:00597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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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遣散费赔偿标准

一、遣散的定义:

在劳动法中,用人单位遣散劳动者,也就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通俗说法。

二、用人单位遣散劳动者(即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为表示准确以下遣散均用解除劳动关系代替),应该支付多少遣散费,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违法解除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1)规定的情形(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存在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2)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合法解除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3)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4)规定的(一般指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情况),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俗称的N;例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劝退,就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N;

3、合法解除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5),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

4、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存在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引用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公司倒闭遣散费的赔偿标准以及公司关停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公司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公司遣散员工的,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遣散费的赔偿标准新规

1、如果企业倒闭,员工遣散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计算支付。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6、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倒闭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员工遣散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倒闭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遣散费的赔偿标准

遣散费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来进行支付,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支付,不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支付,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根据用人单位遣散员工的实际原因而定。

一、遣散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遣散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其在主体的适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强制性,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就存在潜在的可能性。

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另外,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对于用人单位存在倒闭或者因无力继续生产而导致需要遣散员工的,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中关于遣散费的规定??

一、劳动法中没有遣散费这个词。只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规定;

二、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劳动者)分以下三种情况,可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三、相关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一、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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