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如何过户给子女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如何过户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4-10-23 10:18:23165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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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证过户流程

集体 土地证过户 流程: (1)申请变更登记。属 土地使用权转让 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 转让合同 书、转让登记表;属 继承 房屋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 身份证 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 房产证 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 土地使用证 》,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 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证能过户吗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是国内土地所有制的最常见的土地形式。一般来说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是可以依法转让、继承、抵押的。如果我们的房屋是集体土地证,那么可以办理过户吗?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集体土地通常指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土地的所有权也是农民集体。农民建设个人住房其土地通常是划拨的。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也是属于集体所有。

2、 集体产权房屋建立在集体土地上,通常情况下房屋是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我们并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如果我们想要将集体土地证的房屋转让,那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转让人员需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并且经过了集体经济单位同意。

3、 比如说农村房屋转让只能转让给本村的村民,并且这个村民没有住宅,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如果我们将拥有单位集体土地证的房屋转让,必须经单位同意才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房屋转让过户,一般情况下只能是单位内部交易。如果我们想要将单位的集体产权过户到个人,那么我们拿着购买单位住宅时,签订的买卖协议和单位开具的房产证明等资料到房屋管理局办理。

4、 集体土地的房屋转让通常都是先转让过户土地证,在过户房屋产权证的。如果不符合转让要求的,是不会给予办理过户的。

小编总结:关于集体土地证能过户吗,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能够给大家提供参考和帮助。集体土地证也可以将其转化为国有土地证,在办理过户。比较常见的有经济适用房这类的住宅,它们在转让的时候需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如何过户给子女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如何过户

集体土地可以过户吗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但过户时要满足一些要求: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没有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 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集体土地建的房子能过户吗?

一、 一般来说,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屋,只要买方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买卖和过户的。\x0d\x0a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x0d\x0a三、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x0d\x0a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x0d\x0a(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x0d\x0a(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x0d\x0a(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x0d\x0a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x0d\x0a(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x0d\x0a(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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