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带什么以及办理离婚要带什么

我是网站访客2025-01-23 10:23:21185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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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带什么东西?

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就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第二个方式就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相对于起诉离婚,花费的时间比较少,花费的金钱也比较少,因此,协议离婚是离婚时的首选。但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呢?

第一个证件材料,身份证。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个证件材料,户口本。户口本能够证明当事人是属于民政局的管辖范围之内,是属于当地的常住居民。

第三个证件材料,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是毁损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到原先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携带本人身份证,可以重新补办结婚证。

第四个证件材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对于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写在离婚协议书当中。

第五个证件材料,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关于照片可以提前准备好,或者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花费几十元钱由民政局拍摄。

离婚要带什么以及办理离婚要带什么

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

离婚需要带的东西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需要带什么

【法律分析】:(一)身份证件。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结婚证(各一本)。(三)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四)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版底(五)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如下: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携带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3、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6、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7、调解无效,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要带什么

法律分析: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户口簿、各自的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时,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双方近期正面彩色冠二寸单人照片;2、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起诉方除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外,还要携带起诉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法律规定,去办理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材料、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等。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证件起诉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材料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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