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如何转为正式登记及预告登记如何转为正式

法律援助熟读法律知识2024-01-05 11:33:36342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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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如何转为正式预告登记如何转为正式登记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预告登记如何转为正式预告登记如何转为正式登记,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关于预告登记转为正式登记的问题?

您可以要求A做书面补正,以证明属于同一标的,可以房产证衡困缺登记的面积为准即可,毕竟预售合同上面的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是正常的。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购卖期房咐辩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进行的登记。因此,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特殊类型,目的是为了保护购房人的利益,维护房屋交易安全,防止售房人再行尺芹出售或抵押已售出房屋。

从世界各国对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规定来看,预告登记主要有三个作用:是保全债权的实现,并较终使债权人取得物权;是顺位保证;第三是破产保护。从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看,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只具备保全债权实现的作用。

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同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主要区别在于:预告登记完成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发生任何变动,其作用一方面是限制了债务人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使债权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因此,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既可以保证登记申请人的优先购购权,又可以有效抑制房屋购卖中的“一女二嫁”的欺诈现象。

预告登记如何转为正式登记及预告登记如何转为正式

预抵押转正式抵押

预售商品房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候必须办理预售抵押登记,这时候开发商承担亏腔连带担保责任。房屋交付使用后办理每户的房产证,按揭的需办理他项权证抵押到银行。同时,开发商解除连带担保责任。这个过程就是预抵押转现楼抵押或持证抵押。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粗棚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拓展资料:

预抵押和正式抵押的区别在于预抵押只是对被抵押的房产进行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该房产行使权力。仅是被抵押的预备状态,实质上没有形成抵押权。而正式抵押就是购房者与房管局正式签订抵押登记手续,进行抵押登记,债权人会拥有抵押权,一旦不能履行债务,那么抵押的财产就会被行使抵押权力。

1、从责任来说,预抵押是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贷款,这个时候开发商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而等到房屋交付之后,用户要按揭的自行去银行办理他项权证抵押,这个时候开发商解除连带责任。

2、从权利来说,借款人与开发商、与银行签订合同后,预抵押在房管局同时生成登记,会排斥第三人对房产行使权利;而正式抵押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销凳衫债权人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概念

预购商品房,也称“楼花”,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的期货。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因此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就要办理预抵押登记。这里面主要体现了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对银行债权的一种保证。

期房备案登记的概念

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

而确认这种买卖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期房备案,即在房屋所在的房产管理部门就买卖行为的标的物--期房进行备案登记,以确认该标的物的权属,同一标的物只能进行一次备案登记,这样就避免了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欺诈行为,能比较有效的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当然,不排除在个别地方出现官商勾结的情况,将已经备案的商品房卖给多人的情况,如果确实发生了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期房备案登记界定的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买卖关系。

一手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能不能转成正式抵押登记

预告登记不能代替正式登记。预告登记只是为在不能完成抵押登者棚基记的情况下提供的一种保障,此时抵和带押权并未设立,预告登记是用于限制抵押人在此期间转让房产的。如果在债权消灭或能够进行登记之日起首谨3个月内未进行登记,预告登记失效。所以在这之后需要再次进行抵押权登记。

房产证预转现什么意思?

您好,您的问题我收到粗迅轿了

商品房预告转现昌亏就是商品房由预岩肆告登记(登记产权)转为现房正式登记(办理产权)。

石家庄: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办理交易登记

12月17日,凤凰网房产从石家庄不动产交易中心获李罩悉,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关于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办理交易登记》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2年12月19日起,石家庄启用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

公告原文:

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

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办理交易登记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好二手房交易过户这“一件事”,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我们设计了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办理流程,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9日起启用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具体流程见附件),当事各方协商一致后可自愿选择按照该流程办理相关事宜。

附件:1.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全款购买)

2.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贷款购买)

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 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1

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

(全款购买)

适用情形:购房人全款购买存在抵押登记的不动产,购房人、卖房人、原贷款银行三方协商一致,在卖房人不提前偿还贷款(不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况下,选择“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安全、快速完成过户、归还原有贷款、解除原抵押。

第一步:各方达成交易协议

1.购房人与卖房人达成协议。

2.卖房人与原贷款银行协商一致“带押过户”,签订还款协议。

3.原贷款银行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4.原贷款银行发起资金监管,上传买卖合同、书面同意证明。

5.购房人将全款存入监管账户。

6.房产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入账情况及相关依据(交易合同)。

第二步:办理不动产过户转移登记

7.卖房人、购房人到登记大厅申请过户登记。

8.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同步完成房产交易、缴纳税费和转移登记。

9.买房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第三步:划转交易资金

10.房产交易中心向原贷款银行(监管银行)发送放款指令。

11.原贷款银行(监管银行)即时将交易资金按照还款协议划转至指定账户。

12.原贷款银行(监管银行)根据还款协议的约定扣款。

第四步:注销原抵押权

13.原贷款银行扣款成功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解除原抵押登记。

备注:

1.如果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交易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贷款人为公积金、信用社等机构的可参照本流程办理。

3.全款交易各方也可选择由公证处提存房屋转让价款,所需提存费用自行承担。

附件2

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

(贷款购买)

适用情形:购房人贷款购买存在抵押登记的不动产,购房人、卖房人、原贷款银行、新贷款银行四方协商一致,在卖房人不提前偿还贷款(不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况下,选择“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安全、快速完成过户、抵押、发放新贷款、归还原有贷款、解除原抵押。

第一步:各方达返闷成交易协议

1.购房人与卖房人达成协议。

2.购房人向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3.批准贷款后,购房人与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卖房人与原贷款银行协商一致“带押过户”,签订还款协议。

5.原贷款银行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6.原贷款银行发起资金监管,上传买卖合同、书面同意证明;新贷款银行上传新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7.购房人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

第二步:办理不动产权利“双预告”登记

8.购房人、卖房人及新贷款银行共同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备注:抵押双方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时抵押预告登记自动转为正式抵押登记)

9.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登记后,向购房人和新贷款银行分别发放登记证明。

10.新贷款银行将购房贷款转入开户于原贷款银行的政府监管账户。

11.房产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入账情况及相关依据(交易合同)。

第三步:办理双预告转为本登记(房产过户登记及抵押的正式登记)

12.卖房人、购房人共同到登记大厅申请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自动转为抵押登记)

13.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受理窗哪世闹口同步完成房产交易、缴纳税费、“双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

14.买房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新贷款银行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第四步:划转交易资金

15.房产交易中心向原贷款银行(监管银行)发送放款指令。

16.原贷款银行(监管银行)即时将交易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

17.原贷款银行(监管银行)根据还款协议的约定扣款。

第五步:注销原抵押权

18.原贷款银行收到款项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解除原抵押登记。

备注:

1.如果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交易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贷款人为公积金、信用社等机构的可参照本流程办理。

预告登记能否变更

预告登记能变更。只是需要解除网签,更名后重新办理网签,需要开发商同意和配合。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购房者就会进行预告登记。这时候房屋的所属权还并不全归购房者所有,暂时还与开发商有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敬宽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亮则亮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盯凯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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