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以及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怎么算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06-11 09:29:16401阅读2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10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这篇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怎么算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怎么算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众乐多普法为你加油!

本文目录一览:

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产假期间只能享受生育津贴,不能享受工资待遇。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为生育津贴就是孕妇产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助。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不同时享受。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的申领方式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三、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法律分析】:不能同时享受。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以及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怎么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吗?

一、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1、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可以同时领,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概念是什么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概念是:产假工资是指,职工在休假期间,企业或单位正常为职工发放工资,支付方为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所缴纳的生育保险符合享受津贴标准后,在休假期间即由社保机构提供职工生活费用。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有吗?

这个是可以同时享用的,生育津贴是规定的,有薪假期也是规定的,所以可以同时享受这一个福利,有薪假期的时间不长,大多数公司都是规定三个月至五个月左右。

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同时享受吗

生育津贴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因此,原则上是不能同时享受的。不过如果有些单位在领取生育津贴的情况下,还愿意为员工支付产假工资,也是可以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两种: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