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2024年拆迁计划和临清拆迁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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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拆迁房补偿明细表?
(一)房屋补偿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5、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6、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具体补偿明细如下:
A、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B、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
C、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
D、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1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三)其他补偿
1、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2、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3、坟每座补偿5000元。
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5、搬家费。搬家产生的车辆费。
6、搬迁奖。对积极响应搬迁的农户给予的嘉奖。
(四)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一部分就是房屋拆迁安置费。
临清2023 年哪里拆迁
近日,临清市政府发布 关于临清市新华片区(永青片区、京华东片区、葡香社区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决定对新华片区(永青片区、京华东片区、葡香社区一期)所涉及范围内的房屋(含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征收,并制定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摘要如下:
征收范围
永青片区征收范围为青年路以北、红星路以南、曙光路以西、永青路以东(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京华东片区征收范围为青年路以北、红星路以南、三和路以西、古楼东街以东(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葡香社区一期征收范围为温泉路以北、葡香园街以南、高铁西路以西、运河路以东(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补偿方式
合法住宅的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一种。
【扩展资料】
产权调换
应安置房面积的确定。
被征收房屋为平房的,按各户院落(不含街巷)实际占用合法宅基地面积的70%确定应安置房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达不到宅基地面积70%的,按照宅基地面积的70%给予补偿,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3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交建筑差价。
被征收房屋为别墅类楼房的,应安置房面积为该户院落实占宅基地面积的70%与二层及以上合法建筑面积之和。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的结算标准。
超出应安置面积5%以内部分,按照2600元/平方米结算;
超出应安置面积5%-15%部分,按照3600元/平方米结算;
超出应安置面积15%-30%部分,按照4500元/平方米结算。
巷内住宅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仓储的,按住宅标准给予补偿。
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补偿额以被征收房屋应安置面积(应安置面积按本方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方式确定)为基数,按照2600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执行,住宅户建筑面积不足宅基地面积70%的,不足部分下调300元/平方米补偿标准执行。
养殖、闲置土地和公共厕所只给予货币补偿,不享受产权调换政策。
空闲宅基地按20万元/亩的补偿标准执行,只给予货币补偿,不享受产权调换政策。
临街房屋补偿
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应根据各自应安置房面积,选择最接近户型。如原设计建筑结构为三层以上的(含三层),产权人回迁时原则上仅能选择改造后的三层及三层以上门营楼房进行安置;如产权人选择二层安置门营楼房的,原设计三层及以上部分的面积按住宅标准进行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大于应安置面积的,按以下标准结算:
超出应安置面积5%以内部分,按照5800元/平方米结算;
超出应安置面积5%-10%部分,按照6200元/平方米结算;
超出应安置面积10%-20%部分,按照6600元/平方米结算;
超出应安置面积20%以上部分,按照7000元/平方米结算。
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根据本条第一款确定的应安置(门营)面积,按58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
四、工业企业补偿
对工业企业只给予货币补偿,不享受产权调换政策。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房屋按其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政府有偿(按原出让价格)收回土地使用权,结合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给予补偿,其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工业企业在本方案规定的协议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可享受40万元/亩的一揽子补偿政策。
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货币补偿的,按应安置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产权调换的,按应安置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2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自2018年9月24日起,超24个月不能回迁的,延期期间按应安置面积每月9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属于住宅经营的,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属于临街经营的,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搬家补助
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10元/平方米一次性向被征收人支付搬家补助,每户不低于800元。
签约期限
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24日,分三个阶段:
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8日(15天)为签订协议第一阶段;
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2日(4天)为签订协议第二阶段;
2018年9月23日至2018年9月24日(2天)为签订协议第三阶段。
签约奖励
在第一阶段(2018年9月4日至9月18日)签订补偿协议、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每户给予2万元;
在第二阶段(2018年9月19日至9月22日)签订补偿协议、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每户给予1.5万元;
在第三阶段(2018年9月23日至9月24日)签订补偿协议、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每户给予1万元;
2018年9月25日以后签订补偿协议的,没有奖励。
安置楼位置
永青片区的住宅户安置楼位于永青片区房屋征收项目改建安置区内;
永青片区的临街户根据其选择的安置面积及搬迁验收的时间按照就近集中安置的原则在改建地段选择安置楼;
京华东片区的住宅户安置楼位于永青片区房屋征收项目改建安置区内;其中第三人民医院家属楼安置在南桥苑;
葡香社区一期的住宅户安置楼位于葡香社区一期房屋征收项目改建安置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