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不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4-06-21 21:49:4794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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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每日一练-2023 年税务师考试(7-23)

天津会计 我为大家整理了2023 年税务师考试 每日一练 试题,来一起在税务师考试题库做练习吧!坚持做题是备考税务师的重要环节,快来一起练习一下吧!

《税法二》每日一练-2023 年税务师考试

单选题

1.某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2016年8月依照法院裁定将其代个人持有的面值200万元的限售股,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变更到实际持有人名下。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30.0

B.25.5

C.50.0

D.0

2.下列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应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低核定征收

B.经营多业的纳税人经营项目单独核算的,税务局分别确定各项目的应税所得率

C.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

D.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下列各项债权,准予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A.行政部门干预逃废的企业债权

B.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C.企业未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D.有*****批准文件证明经*****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4.某船舶制造企业2015年初承接大型船舶制造业务,2015年全年按照完成工作量确认的收入是5800万元,船东确认的工作量为5000万元,合同约定船东按照确认工作量的90%支付进度款,实际收到价款4000万元。企业该制造业务应确认所得税收入( )万元。

A.4500

B.5000

C.4000

D.5800

5.下列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A.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应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B.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应在收到费用时确认收入

C.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于软件投入使用时确认收入

D.广告的制作费应在相关广告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答案】D。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企业转让代持个人限售股的相关规定。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所以这里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0。

2.【答案】D。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计算。选项A: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征收;选项B:经营多业的纳税人,无论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选项C: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选项D: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只有选项D是正确的。

3.【答案】D。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资产损失扣除政策。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3)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所以只有选项D准予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答案】D。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特殊收入的确认问题。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这与船东确认的工作量无关,所以2015年度该企业按完成的工作量应确认所得税收入5800万元。

5.【答案】A。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中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这里也是考试经常命题的考点,需要将不同收入的确认时间对比记忆,以免考试时出现记混的情况。选项B: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选项C: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选项D: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税务局规定有哪6种行业所得税不能核定征收

在深圳(其他不清楚),以下类型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及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不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哪些企业不能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题】

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在准备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听说国家对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有严格限制的,请问,都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解答】

关于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范围有关限制性政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明确是指以下几种类型的企业:

一是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如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企业、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优惠政策的企业以及享受农、林、牧、渔业优惠政策的企业,等等。但不包括仅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是列入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如中石化、中石油、烟草、电力、铁路、移动公司等大型集团公司成员企业。

三是批准上市的公司。

四是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是从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是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明确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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