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以及行政处罚听证5日提出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5-01-10 13:51:37430阅读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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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处罚听证

可以对行政处罚举行听证的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等较重的行政处罚;而当事人在有效期限内依法提出举行听证会的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第六十五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听证以及行政处罚听证5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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