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目录大全以及民法典大全书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5-09 12:13:04326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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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民法典中合同分则规定了多少个合同,分别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分则规定了19种合同,分别是: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保证合同;

6、租赁合同;

7、融资租赁合同;

8、保理合同;

9、承揽合同;

10、建设工程合同;

11、运输合同;

12、技术合同;

13、保管合同;

14、仓储合同;

15、委托合同;

16、物业服务合同;

17、行纪合同;

18、中介合同;

19、合伙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零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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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共包含几个部分的内容?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三节 代理终止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第二编 物权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十五章 地役权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五分编 占有

第二十章 占有

第三编 合同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三分编 准合同

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 肖像权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结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六编 继承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民法典的内容。

一、民法典包括什么内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二、公民民事权利内容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民法典到底一共有多少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1][2][3]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立法经过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系统梳理总结有关民事法律的实践经验,提炼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则,形成民法总则草案。[6]

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预期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8]。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9]。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0]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11]。12月23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12]。12月23日,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体现对合同的保护,二审稿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13]

2019年6月25日,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和民法典继承编草案[14]。12月20日,法工委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2017年已经出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入草案,重新编排条文序号,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审议[15]。12月2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关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修改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编纂情况的汇报。据沈春耀介绍,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16]。12月2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17]。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18]。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19]。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三节 代理终止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第二编 物权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十五章 地役权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五分编 占有

第二十章 占有

第三编 合同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三分编 准合同

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 肖像权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结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六编 继承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民法法典内容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是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计1260条。

从胎儿到坟墓,《民法典》保护中国人生老病死的各个阶段,涵盖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保护的权益范围相较于之前的单行法也将更加广泛。不做法律的糊涂人,《民法典》赋予我们的新权利要及时掌握学习,记者就为大家梳理了几条与我们普通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几大亮点。

扩展资料:

《民法典》从1954年开始编撰到2020年,历时66年的时间,用1260个条文回答了一个自然人的学习、工作、生活、娱乐,以及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各项权利,包含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密码,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其人民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为家庭和睦护航。

一是家有所安。减少“头脑冲动”式“草率”离婚,设立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更好维护了家庭关系的和睦稳定。

二是居有所安。新设居住权,对于因婚姻关系破裂、失孤老年再婚等失去住房所有权的自然人来说,具有强制力的法律代替了道德层面的居住允诺,更能保障其权利。

三是离有所值。离婚“赔偿”更加公正,“婚内重大过错”成为离婚时可索赔的情形,没有达到“重婚程度”的出轨行为,也必须以赔偿形式表达忏悔,让其婚姻关系更加具有道德性。

四是,老有所依。完善抚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抚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为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抚养人,呼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老年人权利护航。

为人权保障加成。

一是完善防止性骚扰规定。认定标标准更加清晰,举证责任范围扩大,在防止职场性骚扰、校园性骚、儿童性骚扰等方面更具有针对性。

二是“私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将权利范围由禁止刺探私密信息,扩展到对“深夜来电”“索命诈骗”等骚扰行为的防范。

三是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被监护人”得到监护和照顾。当地基层组织、社区等有义务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保障其人身的权利。

为基层治理赋能。

一是保障人民安全。“头顶上的安全”“夺命烟灰缸”等将会造成的人生伤害完全多方的权利义务;完善了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相关各方面的民事责任,用让抛物者买单,物业、公安机关、被害人等举证的方式“守护头顶”的安全。

二是严格防范侵权。信息时代,网络安全,在其法律上作出规定,尤其是对于,键盘侠、网络喷子等不法行为作出规制,在各种媒体网站、APP、视频网站、舆论热点等过度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伪造侵害肖像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护更加严格,从立法上为社会治理赋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赋予你的这些权利注意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法典》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参考资料来源: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法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目录(275件)

(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 按法律部门分类)

来源: 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宪法相关法(46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29.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36.反分裂国家法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44.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46.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民法商法(23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行政法(93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7.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6.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3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3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4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4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5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5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6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6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6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7.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6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6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70.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7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7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75.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76.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7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7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7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8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8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8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84.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8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8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8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88.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89.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90.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9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9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9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经济法(75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0.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4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60.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6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6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6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6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68.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69.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7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7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社会法(25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刑法(1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11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编 辑: 李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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