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及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5-03-05 13:46:3965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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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指什么?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土地上从事建设活动的权利。2、不过,取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不是立即就可以从事建设活动了。要想从事建设活动,还必须根据《城乡规划法》之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土地可分成三种,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针对的是建设用地。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及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产证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房产证上写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凭这两点,即可确认你的房屋所有权是指通俗说的“大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即不能上市,不能分割,具有限制产权。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一般在取得土地时未必是按最高年限取得,而且从建设到出售须要一段时间。从我本地来看,开发商取得开发用地用于建造房屋的多为50年,减去从开发到出售用去的年限,到过户给你时,土地使用权一般不满5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名词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

第一百三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解释】本条是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的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出让人通过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了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本条中的建筑物主要是指住宅、写字楼、厂房等。构筑物主要是指不具有居住或者生产经营功能的人工建造物,比如道路、桥梁、隧道、水池、水塔、纪念碑等;附属设施主要是指附属于建筑物、构筑物的一些设施。

在物权法的起草过程中,有人建议,用“土地使用权”代替“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本章没有采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权利。如果采取“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就需要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放人一章规定,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权利的设立、利用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区别,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尽相同,比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有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和抵押,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有严格的限制。因此,物权法根据土地的用途,将土地使用权分解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并分章对这些权利做出了规定。本章主要是规定当事人如何通过出让和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集体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问题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法中的地上权制度,但也有所区别。地上权主要是指在他人土地上建造建筑物而取得使用该土地的权利。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地上权还包括在他人土地上种植竹木的权利。我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仅包括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筑构物和其他附属物的权利。另外,在土地私有的国家,土地所有权可以进行流转,设立地上权主要是以地上权人使用为目的,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允许流转,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实现土地流转的功能。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有什么区别

我们普遍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还有一种是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跟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跟联系呢?

我们普遍知道国有 土地使用权 ,但是还有一种是 建设用地 的使用权。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者其他的工作物所使用国家的土地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建设用地的使用人可依法对国家的土地享占有、使用跟收益的权利,并且有权利用该地建造建筑物、 构筑物 以及其他的附属设施。那建设用地使用权跟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跟联系呢?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

在国家的土地上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它的产生方式有:

(1)划拨方式。土地划拨指的是土地使用人只需要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并且获得有关机关的批准即可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不用向土地的人支付任何 租金 及其他费用。

(2)出让方式。出让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指的是国家以人的身份把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于一定期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一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给国家的行为。

(3)流转方式。这是指土地使用人将使用权再次转移的行为,比如有转让、互换、出资还有 赠与 等方式。使用这些方式都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按照是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的。如果是通过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的程序而取得使用权的,那么就是无期限的,除非有法律规定使土地使用权消灭。

如果是通过出让获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的,根据规定,按照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高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 50年、、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及其他用途的用地50年。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和联系

一、区别

1.含义上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的土地的,而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使用者向国家交付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用途主体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家的土地之上的 物权 ,使用 集体土地 来进行建设的,而国有土地权的主体则是政府。

3.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保存建筑物或者其他工作物的,而国有土地权是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便可以使用,无目的而言。

二、联系

建设用地使用权要先明确所要征用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建设用地,也是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提条件,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较广,包括工业、 商业用地 及集体个人等等.

上面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跟国有的区别跟联系的有关内容了,了解建设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时会有所帮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意思是:

1、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

2、国有建设用地是建设用土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

3、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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