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盾信息网以及中国红盾信息网官方网站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5-01-08 10:28:18312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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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网把个人裁判文书公布在网站上,违法吗

不违法。

法律分析:判决书一旦到了诉讼参与者手中,没有限制其发布范围。法院公开法律文书,除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未成年人以外,都是以实名公开的。这是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的,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对下列人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九条根据本规定第八条进行隐名处理时,应当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

(二)对于少数民族姓名,保留第一个字,其余内容以“某”替代;

(三)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姓名的中文译文,保留第一个字,其余内容以“某”替代;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英文姓名,保留第一个英文字母,删除其他内容。

对不同姓名隐名处理后发生重复的,通过在姓名后增加阿拉伯数字进行区分。

第十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删除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

(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四)家事、人格权益等纠纷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涉及技术侦查措施的信息;

(六)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公开的其他信息。

按照本条第一款删除信息影响对裁判文书正确理解的,用符号“×”作部分替代。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保留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下列信息:

(一)除根据本规定第八条进行隐名处理的以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自然人的,保留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所地所属县、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保留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委托代理人、辩护人是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保留姓名、执业证号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名称;委托代理人、辩护人是其他人员的,保留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所地所属县、区,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

用手机可以进入广州工商红盾网申报工商执照吗

不可以。根据查询广州工商管理局可知,不可以用手机进入广州工商红盾网申报工商执照,广州红盾信息网,即广州市工商红盾信息网,是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承办,是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登记的广州市工商局在国际互联网上的唯一官方网站和互联网应用服务窗口。

如何在红盾网查询营业执照信息

1、登录红盾网,输入企业注册号查询;

2、然后输入企业全称精确查询或企业名称关键字模进行糊查询。红盾网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模糊查询结果记录多于5条时,可输入更精确的查询条件进行再次查询。

宁夏红盾信息怎样查询企业网上年检信息

年报结果查询方法: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结果详情

7、点击左下角“合作社/个体户/企业公示信息”

8、查看年报结果

9、点击查看各年份详细年度报告

10、没有显示就是还没有公示成功,有就是公示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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