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几率大吗?和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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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条件有哪些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 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 证据 、犯罪性质和 罪名 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 诉讼 活动。 审查起诉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什么是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程序活动。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和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的审查起诉期限是1至1个半月。
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审查起诉的内容: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