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4-06-07 15:49:13146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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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房屋的租赁行为。

一、租赁合同的签订

租赁合同应当由出租人(指商品房屋的所有者)和承租人(指拥有使用权的人)签订。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签订口头合同,但是口头合同的效力不及书面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租赁商品房屋的位置、面积、设备、价款、租赁期限、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条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等内容。

二、租金的支付

租金是指租赁商品房屋时双方约定的报酬。租金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约定为一次性支付,也可以约定为分期支付,但是租金不得低于房屋市场价格。租金一旦约定,不得变更,但是双方可以协商议定改变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三、中途解约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想要中途解约,在租赁期满前应当提前提出解约申请,并告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解约条件,签订解约协议,返还租金、拆迁补偿金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四、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商品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租金,并且按时清理商品房屋,如果有因租赁期满而产生的费用,应当由承租人承担。

五、纠纷的解决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商品房屋租赁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便是关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上就是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通过本办法,可以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权利,确保双方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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