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生育津贴2024 年最新政策及孝感生育津贴公示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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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怎么算2023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随着各地产假、育儿假的延长,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生育津贴申领规则有变,社保只缴1个月也能领,偷着乐吧!
一、2023年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一、产假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二、营养补助
生育保险宣传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二、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流程
第一步:备案:
孕妇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生育证前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通常是缴费大厅的医保窗口办理;
有的地市已经取消了备案流程,只要选的医疗机构是医保定点就可以,一般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可以,如果是私立医院一定要看清楚是否是医保定点的。
第二步:就诊
怀孕20周后的产检门急诊费用和分娩费用,在外地先个人全额垫付。
第三步:回参保地报销
报销所需要的材料包括:社保卡、夫妻双方身份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医学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盖章的复印件、住院发票和住院费用清单和怀孕20周后的产检发票。
携带上述资料到参保地市或区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报销即可。
三、2023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 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具体报销基数详情也要咨询公司人事。
2023 -2023湖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详情 附2023 湖北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持续缴费; 2、用人单位为职工持续缴费一年以上; 3、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期间持续缴费; 4、符合相关*****标准及相关法规。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职工所在单位盖公章); (二)医疗费用申报表;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 (三)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 (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门诊产检费用:首次产检检查费用报销185元,门诊检查费用最高可报销511元,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自行支付,不予报销。 2、顺产费用: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20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22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500元。 3、助娩产: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21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24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800元。 4、剖腹产: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26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31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900元。 5、人工引产:在一级医院生产报销1400元,在二级医院生产报销1700元,在三级医院生产报销2000元。
报销比例
(一)首次产检费用共185元,在妇幼保健院(所)进行。产后访视共30元,由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职工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限额标准与武汉市、区妇幼保健院(所)统一结算。
(二)门诊产前检查515元,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进行。职工符合生育保险法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三)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和生育类别等进行结算。职工符合其法规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1、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 2、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00%至150%(含)的部分,个人自付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 3、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30%,剩余部分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五)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符合其法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和*****手术的,在外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生育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2023年生育津贴新政策
2023年生育津贴新政策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有如下: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