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税以及中国消费税和增值税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5-12 10:32:27425阅读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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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的消费税是多少?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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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税以及中国消费税和增值税

消费税是中央税还是地方税

消费税是中央税。

1.消费动能牵涉宏观经济和微观民生。前者,消费越来越成为宏观经济主引擎;后者,消费税负高低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支出成本。

2.大减税时代,消费税也要与时俱进,实现法治更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烟、酒消费税税率未变。

拓展资料:

1.具体细节:

a、只要有消费,无论是国内商品还是进出口商品,都应缴纳消费税。但是应税消费品的税率如何,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尤关宏观经济的运行。具体而言,《征求意见稿》对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十项抵扣政策进行明确,涉及卷烟、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啤酒、葡萄酒、高档化妆品等,对于抵扣凭证管理也进行了规定。

b、《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相关商品的税目税率表,如白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按5%征税;乘用车按照气缸容量,按1%至40%不等的税率征收。上述商品,是消费者最为关切的,尤其乘用车——无论进口车还是国产车,此番《征求意见稿》不仅让消费者明白了车价构成,也给消费者进行了一次税负启蒙。

c、《征求意见稿》维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凸显消费税法法制的延续性,也折射法治层面的更新。更重要的是,虽然消费成为中国经济的主动能,而且人们的消费观也在发生根本变化,消费升级已成大趋势,但是消费税税制的整体框架和税负水平依然处于合理区间。而且,从消费税15个税目来看,缴税的产品主要是影响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的产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资源、高污染高能耗产品,因此在税负设计上延续了以往水平。毕竟,抑制这类产品消费并筹集财政收入,依然是消费税的根本目的。

消费税的税目有哪些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消费税是什么?

消费税是什么?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下面我将为大家讲解消费税是什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费税定义

消费税(或:销售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在消费税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开征后,有人认为消费税是额外增加的商品税负,会引起物价的上涨,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根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先改为征收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为了不因税负下降造成财政收入减收,需要将税负下降的部分通过再征一道消费税予以弥补。

因此,开征消费税属于新老税制收入的转换,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虽然还是征收增殖税,但基本上维持了改革前的税负水平。对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不应成为物价上涨的因素。

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出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税的作用

A、矫正外部成本,优化资源配置。

B、调节消费结构,缓解供求矛盾。

C、取得财政收入。

消费税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进行了调整。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拓展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三、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一消费税税率)

;

消费税三个组价计算公式 消费税包括哪三个组价?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不存在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的问题

2、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扩展资料

消费税范围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小汽车税目征收范围

(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

(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

一、正面回答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二、分析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三、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一样吗 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计税依据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只有委托加工时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以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和辅料价款为计税依据,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委托方提供的主材料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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