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人口罪以及拐卖人口罪的定义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5-11 08:25:44786阅读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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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拐卖人口罪应该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扩展资料

案例

芦溪县人民法院对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闻某拐卖妇女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闻某犯拐卖妇女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王某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闻某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闻某以出卖为目的,将被害人叶女士从萍乡骗至河南进行出卖。被告人王某、闻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法

贩卖人口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贩卖人口特指的是: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一般情况下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或者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要对犯罪分子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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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人口罪以及拐卖人口罪的定义

拐卖人口的罪犯会得到什么惩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窃婴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扩展资料

拐卖人口罪的主要特征:

拐卖人口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欺骗、利诱、胁迫等手段,拐骗贩卖人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犯罪对象是一切人,实践中主要是妇女和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卖人口的行为。拐卖人口是以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为前提的。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是出于营利目的而拐卖人口的,即使拐骗后没有卖成,或者实际上没有得到钱财即被抓获,也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参考资料来源:-打拐

拐卖人口都有哪些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一: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3.拐卖人口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

一、怎样认定拐卖人口罪?

拐卖人口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用欺骗、利诱、胁迫等手段主要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合谋、参与拐骗、接送、中转、窝藏、出卖、转卖妇女和儿童等犯罪活动的,分别以一般共同犯罪或犯罪集团成员论处。

二、哪些是拐卖人口罪中“情节严重”的行为?

拐卖人口“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下列几种:

1.拐卖妇女、儿童多人或多次的;

2.盗卖婴儿、幼儿的;

3.拐卖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与他人同居的;

4.拐卖现役军人妻子的;

5.拐卖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的。

三、哪些是拐卖人口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下列几种:

1.拐卖妇女、儿童十五人以上,或者拐卖妇女、儿童八人以上不满十五人手段特别恶劣的;

2.盗卖婴儿、幼儿多人或多次的;

3.劫持、绑架妇女或用药物麻醉妇女后将其出卖,后果严重的;

4.摧残、虐待被拐卖的人致其重伤、死亡或引起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四、对拐卖人口犯如何处刑?

1.对拐卖人口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可以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即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但不是一律必须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2.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兼犯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非法拘禁、伤害、强迫妇女卖淫等罪行的,应按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并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刑。

3.对拐卖人口情节严重的罪犯,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对拐卖人口情节一般的罪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对拐卖人口案件中具有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加重处罚情节的罪犯,应当或可以依法从重、从轻、减轻、加重判处刑罚。

五、如何划分拐卖人口罪同某些近似的犯罪、违法行为的界限?

1.拐骗或者偷走不满十四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不是出卖牟利的,是拐骗儿童罪,应按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判处。

2.以介绍对象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两人以上合谋骗钱,把妇女“卖”给他人为妻,得款后潜逃的,均应以诈骗罪论处。对于妇女被拐骗后,在犯罪分子胁迫或利诱下进行诈骗的,应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3.为男女婚姻当介绍人,借以索取财物的,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拐卖人口罪。

六、对阻挠解救被害妇女、儿童工作的人应作何处理?

阻挠解救被害妇女、儿童工作,围攻、殴打前往解救的工作人员或亲属的,由有关组织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或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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