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浦西村2024 旧房屋征收和台江区2024 旧房屋征收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4-07-30 14:21:217.86 K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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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西洋北侧什么时候拆迁

法律分析:对此,台江区旧改办于2023 年4月16日回复表示,2023 年台江区旧改拆迁项目计划目前有状元地块、祖庙后地块、药王巷及缝纫机厂宿舍地块、上海东新村二期地块、西洋路北侧地块、上海西新村地块、锦江新村地块、市公交公司宿舍地块。 2023 年台江区旧改拆迁项目计划目前有:状元地块、祖庙后地块、药王巷及缝纫机厂宿舍地块、上海东新村二期地块、西洋路北侧地块、上海西新村地块、锦江新村地块、市公交公司宿舍地块。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福州南公园原二开关厂周边地块房屋征收、搬迁、拆迁补偿方案通知或告知书。有吗?

福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告知书

根据收储原第二开关厂及周边地块(地铁安置房用地)建设项目的需要,拟对台江区国货路北侧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收储原第二开关厂及周边地块(地铁安置房用地)

二、征收范围:台江区国货路北侧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87550521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台江区拆迁工程处

*****:台江区五一新村后巷36号102室

电话:83335498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七、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应当在2011年12月17日之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则被征收人可在2011年12月17日之前将自行选择的评估机构(不得超过五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70%以上户数的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若选择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达到总户数70%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在2011年12月19日15时在台江区五一新村后巷36号102室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参与公开抽号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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