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手机管理规定以及部队手机管理规定看法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5-07-14 11:35:271.13 K阅读2评论

部队手机管理规定部队手机管理规定看法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部队手机管理规定部队手机管理规定看法,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军人使用移动电话管理规定

士兵参加部队组织的教育、操课、会议等集体活动时,不得使用手机;

2、不得利用手机储存、发送不健康短信、图片、短片和非法言论,不得利用手机上网;

3、手机通常为“一机一号”,变更手机号码或使用多个号码时,应当按规定报批,更换机型应及时备案;

4、不是使用手机对象的士兵持有手机的,必须上缴所在单位集中保管,在其回家探亲时发还使用,返回部队后再集中保管;

5、严禁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会议场所;

6、各单位对士兵使用手机情况要经常检查督察,及时了解士兵使用手机通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擅自持有、使用手机的,应当一律收缴;

8、必须关闭远程数据同步、位置服务等功能。对违反规定在不应该使用手机的场合使用手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和适当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军队单位应当规范手机使用时机场合、设置禁用标志、屏蔽信号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移动电话的使用与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手机的,必须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并报所在单位司令机关备案。

拓展资料:军人在部队可以用手机吗?

军队严格控制使用手机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第一百四十五条

违反规定使用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私自留存涉密载体,擅自携带涉密载体外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部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士兵参加部队组织的教育、操课、会议等集体活动时,不得使用手机。

2、不得利用手机储存、发送不健康短信、图片、短片和非法言论,不得利用手机上网。

3、手机通常为“一机一号”,变更手机号码或使用多个号码时,应当按规定报批,更换机型应及时备案。

4、不是使用手机对象的士兵持有手机的,必须上缴所在单位集中保管,在其回家探亲时发还使用,返回部队后再集中保管。

5、严禁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会议场所;6、各单位对士兵使用手机情况要经常检查督察,及时了解士兵使用手机通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对擅自持有、使用手机的,应当一律收缴。

8、严格限制使用3G手机,已使用3G手机的,必须关闭远程数据同步、位置服务等功能。对违反规定在不应该使用手机的场合使用手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和适当处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部队手机管理规定十条禁令

【法律分析】: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五十五条 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部队手机管理规定

1、士兵参加部队组织的教育、操课、会议等集体活动时,不得使用手机。

2、不得利用手机储存、发送不健康短信、图片、短片和非法言论,不得利用手机上网。

3、手机通常为“一机一号”,变更手机号码或使用多个号码时,应当按规定报批,更换机型应及时备案。

4、不是使用手机对象的士兵持有手机的,必须上缴所在单位集中保管,在其回家探亲时发还使用,返回部队后再集中保管。

5、严禁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会议场所;6、各单位对士兵使用手机情况要经常检查督察,及时了解士兵使用手机通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对擅自持有、使用手机的,应当一律收缴。

8、严格限制使用3G手机,已使用3G手机的,必须关闭远程数据同步、位置服务等功能。对违反规定在不应该使用手机的场合使用手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和适当处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部队手机管理规定以及部队手机管理规定看法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