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宜都医保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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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不属医保报销范围: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保报销规则
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医保报销的规则:
医保报销是按照比例报销的。无自付(费)就是全部报销,不用自己掏钱,可根据医保规定按比例报销。
一般在医疗报销中分为三类,无自付属于其中的一种,还有两种是:全自付(费),就是不报销,自己掏钱。
以及有自付(费),就是有一部分可以报销,还有一部分不属于报销范畴。
(二):为什么有时候需要自己付费:
无自付,表示这个药整体按照报销的比例收费。有自付,则要先扣除不报销的那一部分钱,
剩下的再按比例报销。虽然收据药品后面写的是无自付,但是医保也会按照一定的比例付费,
剩下的比例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这也是多出来一二百块钱需要自己付的原因。比如说你花费了1000元,
在无自付的情况下,如果医保承担你80%的费用,那么你自己就要付剩下的20%的费用,也就是这1000元
,医保付800元,你自己付200元。无自付并不是你不用付费用的意思。同样1000元的药,有300元自付。
那么先扣除300元,剩下的700元,社保报销70%,报销490元,你个人承担 300元自付部分 + 700元X30% = 510元。
这个药你自己承担510元。
(三)报销时需要注意:
从例子中看出,无论是否有自付,药费里都要由你个人承担一部分的。并不是说药品写着无自付
,你就真的一分钱都不用出。你还是需要按照自己所承担的比例去支付一定的费用。
所以当你拿着票据去报销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免得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