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及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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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 2、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 3、录音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吗
- 4、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 5、录音能否做为证据?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录音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真实性的特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电话录音也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才可以支持。第一个条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提供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也就说如果你想拿录音,去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一定要把录音的原始载体给带着。千万不要把手机里的录音给删除掉,有些当事人会认为,我把手机里的录音给复制到电脑里,那手机里就不需要了。千万不要这样,手机里的录音一定要保存好,不要删除。第二个条件,是录音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如果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法院是不予认可的,也就说在通话录音时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第三个条件,电话录音当中应当把事实还原清楚,录音当中一定要显示对方的姓名,以及事情的缘由。比方说对方向你借款,但是对方没有给你打借条。那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给对方录音。录音当中就要显示对方的姓名、金额、借款的方式是现金还是转账,以及用期和利息。这些信息越完整地体现在录音当中,约能够证明事实,法院也会支持你的。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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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吗
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
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盘。
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录音可以作为法庭证据。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即是将声音信号记录在媒质上的过程。将媒质上记录的信号重放出声音来的过程称为放音。录音和放音过程合称录放音。
录音能否做为证据?
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事情也要注意下面四个情况:1、录音取得过程中必须在合理场所进行,切不可采取窃听的方式,窥探他人的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由此取得的录音资料会因为手段违法而被排除。2、对方的言语必须是当时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受到任何的胁迫与威胁。3、录音资料的内容需要具备真实性、连贯性,不可进行剪辑,需要原始状态呈现谈话内容音质需要清晰,且对于待证实案件部分有准确、完整的描述。4、录音资料必须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关于‘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法复[1995]2号批复所指的‘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应当理解为系对涉及对方当事人的隐私场所进行的偷录并侵犯对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的规定明确了该司法精神。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