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怎么区分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呢,还是寻衅滋事罪呢?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5-06-09 10:46:15367阅读0评论

怎么区分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呢,还是寻衅滋事罪呢?


温某和2个朋友开着一辆雪铁龙车,行驶在乡间小道上,突然被一伙年轻人拦住,要求他们拿几根烟出来抽。温某瞬间紧张起来,反锁了车门,表示没有烟,然后求助朋友。对方表示没有烟,就拿20块钱给摩托车加油。温某3人拒绝后,对方便开始打砸车窗玻璃,并试图拉开车门。

一人揪住温某的衣领,让他下车,叫嚣“不下车就打死你们”。温某无奈只好下车,其中一名男子把摩托车横在路上,阻止他们离开。

双方僵持了10多分分钟后,温某的同伴求助的朋友黄某骑摩托车来到现场。之后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围殴黄某,两伙人混打在一起。对方拿起树棍殴打他们,温某等人弃车逃跑并报警。

对方打砸温某的车辆,把挡风玻璃砸烂,并砸烂黄某摩托车的仪表盘,顺走温某汽车后座的一部手机,把手机摔碎,然后把手机壳中掉下来的200缘浅拿走,然后骑摩托扬长而去。

该案发生于2016年11月,但直到今年5、6月才将4名涉案人员刑拘。而更让人疑惑的是,案件当年就立案了,警方也找过4名涉案人员,此后该4人一直在当地居住,为何6年后才刑拘呢?

目前,检方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该案在儋州法院开庭审理。但温某的代理律师认为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那么,本案到底是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呢,还是寻衅滋事罪呢?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

对此,当地检方辩论认为“当时几名被告只说要20块钱,如果是抢劫的话,会说要把身上的钱全部叫出来。”对于这样的辩论意见,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不知道这名检察官的刑法是从哪里学的?

寻衅滋事罪,是以寻求刺激、取乐发泄为目的,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任意占用公私财物,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具体到本案,4名年轻小伙,拦路索要烟和钱,并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显然已经构成抢劫罪,而不是寻衅滋事罪。至于抢多少钱,和定性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还顺走了一部手机、砸坏后取走200元。个人认为,这是典型的抢劫罪。

如果认定为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要追求其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责任,两罪并罚,估计要5年以上有期徒刑了。如果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本案令人疑惑的是,警方也立案了,也找了4名被告人,但为何一直拖延了6年才将他们刑拘?再加上检方认定的罪名和逻辑,想象的空间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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