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看守所到判决需要多久及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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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拘留所与看守所羁押对象的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而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和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因违反法庭纪律而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而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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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是什么意思
羁押 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 逮捕 的 犯罪嫌疑人 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 刑事诉讼法 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 证据 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讼 法规 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 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第 二审 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 刑事拘留 的人犯的机关。
羁押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法律分析】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逮捕: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而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羁押是什么意思 羁押的意思
1、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中国历代封建法律都有羁押犯人或知情人的规定。《明律·刑律、断狱》规定,不仅可以羁押被告人,也可以羁押刑事案件的告诉人,被告未服罪、案情未弄清楚以前,不许放回告诉人。同时,历代封建法律都严格规定审限和羁押期限,秦《司空律》规定,对羁押的囚犯久不审讯,“大啬夫、丞及官啬夫有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对象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