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增设为犯罪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6-25 11:07:58469阅读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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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怎么处理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怎样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需要被判处拘役这一刑罚,而且要缴纳一定的罚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包括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而醉驾的认定标准就是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醉酒驾驶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为,而且涉嫌触犯刑法。从交通违章角度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被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驾驶证。从刑法规制角度看,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驾驶人将被判处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且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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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增设为犯罪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涉嫌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的,相对应的量刑是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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