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以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7-13 16:05:29209阅读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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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孩子出生之后,必须要及时的办理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对孩子很重要,以后上户口、上学和出国等都会需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所需材料

大部分地区的医院规定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注意: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当地医院为准,但住院之前尽可能准备详细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二、办理时间

原则上,出生证明要在宝宝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在宝宝出生的医院办理,但每个医院规定的时间不同,有的是60天,如果超过一定的时间范围,就需要到医院指定的地方办理,具体详询当地医院。另外注意,办理出生证明的时候,要在工作日去。

注意:生完宝宝,出院后。出生证是宝宝来到这个世界的证明,也是宝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合法”身份,给宝宝上户口时也需要提供,因此要妥善保管。

三、办理流程

1、凭父母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大夫认真填写完整。

2、领证人认真、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

四、注意事项

1、首先要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用字必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在婴儿出生1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延迟办理,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一些不便,甚至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才能顺利办好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则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在办理户口登记之前,正页和副页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成为无效证明。

4、出生证明严禁涂改,出现涂改、损毁问题、或者丢失,需到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法规引用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小孩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有: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办出生证明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带上相关的证明材 料和证件,就可以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

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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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以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法律分析: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需要双方父母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出院结算单,新生儿疾病筛查证明,听力筛查证明,新生儿的名字。非产妇本人办理,需要产妇本人签署委托书签字并按手印,然后到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是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就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生小孩是一件大事,必须要慎重对待,而且出生证明的办理关系到以后孩子的其他方面证件的办理,不能马虎,所以在大家不清楚的情况下,建议向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得到准确的答复。

新生儿办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主要是: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等,不同的医院要求不同,可以咨询当地的就诊医院。

办理流程:

1、凭父母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大夫认真填写完整。

2、领证人认真、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开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学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证件如下: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除携带上述证件还需准备出院通知单。《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证明文书,对保护新生儿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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