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以及刑法解释的种类及其内容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11-25 14:06:29356阅读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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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刑法名词解释

刑法一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即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具体内容就是刑法第3条的规定,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

1、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握犯罪的本质和具体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

2、司法解释不能违背刑事立法的意图,不能代替立法。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三)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解释以及刑法解释的种类及其内容

刑法的解释

刑法: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指刑法典;广义的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

刑法体系:广义的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刑法的名词解释

刑法

名词解释

1、刑法: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指刑法典;广义的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

2、刑法体系:广义的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司法解释:指有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

学理解释:指有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文理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伦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做的解释。包括当然解释: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事务属性和形式逻辑,将该事项当然包含在该规范使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限制解释,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狭于字面意思的解释。

4、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的准则。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

(1)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

(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这就是坚持法治,摒弃人治;坚持平等,反对特权;讲求公正,反对徇私。

5、罪行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概括来说,即“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6、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刑法典第4条规定:“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7、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典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8、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在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以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问题。

9、刑法的空间效力:解决刑法在什么地方、对哪些人适用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是涉及国家主权和国与国之间的刑事管辖权的关系问题。

10、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

刑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述。

刑法的解释就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述。只有正确了解刑法规范的真实含义,才能正确的加以适用。刑法规范之所以需要解释。

主要是因为刑法条文具有的一定程度上的抽象性和稳定性,有的抽象用语具有多义性,难免使人们产生不同的理解,加之现实生活又是千姿百态和复杂多变的,为了统一理解,为了使抽象的法条适用于具体案件,使司法活动能够跟上客观情况的变化,就需要对刑法规范进行解释。

文理解释:

文理解释,又称为文义解释或者平义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以及标点符号,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对于法律解释来说,文理解释是一种首选的解释方法。在一般情况下,通过文理解释可以获得对于刑法条文的正确理解的,就不应当再采用其他解释方法。

文理解释依赖的是法律赖以表达的语言的日常意义。由于语言的文义具有多重性,因而有时需要在数个文义中根据立法精神加以选择。

为了避免日常语言这种歧义性而引起对法律的误解,在法律实践中创设了专业语言,即所谓法言法语,这种专业语言是法律所特有的,例如刑法中的累犯、假释等概念,对这种法律专业术语的解释被认为是一种特殊文义解释方法。

当然,在法律文本中,法言法语只是少数,大多数采用的是自然语言。由于自然语言的含糊性,因而文理解释方法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正确的法律解释还须借助于论理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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