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失效期以及行政拘留失效期限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3-12-02 08:35:49189阅读3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29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行政拘留失效期行政拘留失效期限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众乐多普法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本文目录一览:

行政拘留多久不执行就失效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行政处罚不执行也不会失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拘留失效期以及行政拘留失效期限

行政拘留下达后没执行多久失效,法律上有时间限制么 ? 急~~~~~~~~

行政拘留一经作出,永久有效,没有期限限制。在拘留决定书作出后的任意时间,只要发现被处罚人,都可以执行。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申请暂缓执行的,经复议撤销处罚决定的,原处罚决定就失效,否则不会失效。

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下达后,如果没执行不会失效会一直存在,当事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未执行多久过期

行政拘留暂不执行一旦作出即行生效,只要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这与违法行为未被发现,过了6个月就不再处罚的规定是两回事。行政拘留如果是中止执行的,一般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如果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

行政拘留一经作出,永久有效,没有期限限制。在拘留决定书作出后的任意时间,只要发现被处罚人,都可以执行。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申请暂缓执行的,经复议撤销处罚决定的,原处罚决定就失效,否则不会失效。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

?拓展资料:行政拘留下达后,如果没执行不会失效会一直存在,当事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