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是不是泄露公司机密以及什么叫泄露公司机密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12-11 15:15:55686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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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怎么才是泄露公司机密

泄露公司机密了,主要就是公司的一些商业渠道,以及客户资源,还有一些就是运行模式只要不涉及根本,其他的都不会造成太大的商业损失。只能说这是一种。缺点嘛,然后我们尽量弥补一下就可以了

故意泄露公司机密属于犯罪行为吗?

泄露公司机密属于犯罪行为,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泄露公司机密属于刑事案件,只要是刑事案件都会对自己的前程以及对自己直系亲属的前程有影响。

法律分析

泄漏公司机密罪肯定是犯罪行为,但是要构成这个“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罪”,要具有以下要素:1)公司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机密的范围,并且,这规章制度曾在嫌疑人泄密机密前明显给他;2)公司明确授权给嫌疑人接触规定的公司机密的相应权限;3)嫌疑人在进行泄密时,必须具有主动性;即被动的泄漏,不构成犯罪;比如,存放机密的电脑或硬盘被盗或遗失、或电脑中木马泄漏、或者保管人员因保管时不当,导致被其他人故意盗取等。在认定是否具有主动性时,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看嫌疑人是否从机密泄漏中获利;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泄露公司机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的,泄露公司机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怎么判定是不是泄露公司机密以及什么叫泄露公司机密

泄露公司机密有哪些处罚?

先了解一下这事的大概经过,2010 年 12 月,易某从华为公司线缆物控部调任后,并没有按照要求正常交接自己登陆系统的密码权限,2017 年以后,易某发现 ERP 系统中存在漏洞,能通过特定操作绕过权限控制查看系统数据,便以此方式获取线缆物料的价格信息。易某将非法获取的价格数据通过短息等方式告诉了华为的一家供应商,从而帮助其在华为公司的招标项目中提高中标率。自己获得非法所得23000元。

此事最终结果为案发后,华为公司出具谅解书,表示对易某侵害华为公司的行为予以谅解。但是法院一审裁定,易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向易某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 23437.6 元。易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法院二审裁定,易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违法所得超过人民币 5000 元,属于情节严重,其本人及辩护人的相关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真的给大家提个醒,在单位中做一些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如果真的触犯了法律,那即使单位本着种种原因原谅了你,不予追究,但是法律是是无情的,情节严重的依然难逃法律的制裁。

一、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构成公司机密泄密呢?这里面需要具备三个要素

1)公司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机密的范围,且该规章制度需在嫌疑人泄密机密前明确告知并书面确认过;2)公司明确授权给嫌疑人接触规定的公司机密的相应权限;3)嫌疑人在进行泄密时,必须具有主动性;如是被动的泄漏,不构成犯罪;比如,存放机密的电脑或硬盘被盗或遗失、或电脑中木马泄漏、或者保管人员因保管时不当,导致被其他人故意盗取等;在认定是否具有主动性时,现行的判例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看嫌疑人是否从机密泄漏中获利;

二、泄露公司机密的相应处罚

1.单位内部处理

这种情况下比较常见,如果某员工因为某些原因泄露了公司的机密,比如单位员工的工资信息,虽然事情不大,但是触发了单位内部的劳动条例,一般单位会根据泄密的严重程度,对泄密员工进行书面警告,最后警告,或者直接开除等处理。这些虽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你的职业发展有比较大的影响。

2.情节严重,金额巨大涉及到刑事责任,移交法院依法处理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上面提到的易某就属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第一种情况量刑处罚。

补充资料

为了保护机密数据,企业应当做什么?

一.拿着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不能抱着得过且地的思想,怕家丑外扬,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重要的事件,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挽回自己的损失,同时对于企业的内部企图犯罪分子也会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

二、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保护企业敏感数据

1.保护电脑文件安全、防止商业机密泄漏、防止公司数据泄露(公司局域网涉密电脑必须控制USB端口使用,可以禁止U盘、禁用USB存储设备,监控USB设备的使用

2.保护局域网文件服务器安全、设置共享文件访问权限、记录共享文件访问日志

3.离职人员或有工作变动人员应当立刻注销账号或者更改权限,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制。

这样算泄露商业机密吗?

是否构成泄露公司机密或者说侵犯商业秘密,首先看该客户信息是否属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而法律意义上讲,某种信息构成商业秘密需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三要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可见,除了三要素之外,主张享有商业秘密的单位,还需证明其采取了保密措施。

而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同事辞职后所提供的客户信息并非不为公众所知,其未与贵司发生业务关系,从表面上看,也不具有价值性,再进一步而言,公司还得证明其业已针对该客户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因此,首先,是否构成泄露公司机密,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即公司得证明其采取了保密措施,例如你同事与公司就该信息签署了保密协议;其次,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初步可以断定,你同事的行为不构成泄露公司机密,因为该客户信息并不具有机密性,对公司而言也未呈现出其实用性(不是公司客户、未发生交易);最后,将某一客户需找产品或服务的意向,告知对手公司,最多也就是不为该公司利益着想而已。至于取得好处,则是另外的法律关系,不为原公司所知,则可避免激化矛盾。

总之,单单由于该行为发生,而原公司主张你同事侵犯商业秘密,难以成立。

泄露公司机密属于什么行为

泄露公司机密属于违法的不正当行为。劳动者不得实施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如何判定泄露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认定,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来判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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