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机关的职权以及关于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4-04-01 09:49:51486阅读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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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

【法律分析】

1、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主要分执行与管理两个方面。

2、在执行方面,中央行政机关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地方行政机关除执行上述法律和决定外,还要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和本级代议机关的决议。

3、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机关管理全国的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而地方行政机关则以管理内政事务为主,不管理外交事务,军事方面的管理事务也很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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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机关的职能是什么

我国国家机关的职能是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集中统一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国家的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1、全国人大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组织体系中属于最高地位它代表全体人民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独立地行使国家主权或统治权。2、全国人大的职权:(1)最高立法权:修改宪法,制定与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2)最高任免权:选举、决定和任免最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3)最高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八)决定特赦;(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家机构职权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国的国家机构以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为标准,可分为中央国家机构和地方国家机构两种。可见,中央国家机构是国家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中国中央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家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

职权:1、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哪些元首这一国家机关以代表国家主持内外国家事务。国家元首的功能是充当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最高政治领导者,依据国际法于国家最高领导地位,根据国际惯例享有最高规格的国际礼遇,充当一国在国际社会顶部中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2、立法机关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即有权审议、伟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进行执法监督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执法监督。3行政,含有执行”和“管理”两方面的含义。行政机关即顶部负责拟订和执行法律、制订和执行国家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哪些政策、管理国家对内对外事务的机关。4、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仅指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广义的司法机关除法院外还包括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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