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以及知识产权诉前财产保全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4-05-27 14:49:35379阅读1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115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知识就是力量的今天,众乐多普法小编有幸给你分享专利侵权诉前证据保全申请知识产权诉前财产保全,快和小编一起翱翔在知识的海洋里面吧!

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申请证据保全?

诉讼参加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74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3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24条: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同时指出: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怎样进行专利侵权调查取证

专利侵权证据收集的方法: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5、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九条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措施。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两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专利侵权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以及知识产权诉前财产保全

专利侵权的证据有哪些

保全专利侵权证据具有如下的方式: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前,先申请证据保全。如果法院要求专利人提供担保的,专利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专利人不提供的,法院会驳回专利人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专利权能否申请保全?

不知您谓的保全是指什么情况下的。

专利第67条规定:

为了制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都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需注意的是:申请保全的主体限于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条件有二:一是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二是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