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以及协议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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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 2、办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
- 3、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 4、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 5、离婚需要带什么
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如下: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携带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3、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6、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7、调解无效,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办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
离婚都需要拿的东西: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法律规定,去办理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材料、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等。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证件起诉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材料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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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首先,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有: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需要带什么
一、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去办理
1、离婚需要带如下材料办理:
(1)协议离婚的必备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符合条件的起诉状等。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1、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根据这些规定,改名时,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户籍管理机关批准,并在户籍簿和身份证上做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