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是什么意思以及银行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我是网站访客2024-08-03 15:55:34340阅读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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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

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预付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预付款是什么意思以及银行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预付款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预付款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与定金的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预付款与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处,但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其区别表现在:

1.性质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债的义务,而是债的担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为。

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

2.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

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3.效力不同。

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而预付款则没有。

4.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

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5.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在合同中运用广泛,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

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合同中的“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预付款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扩展资料: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参考资料来源: -预付款

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预付款

1、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2、预付款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什么是预收款,什么是预付款?

预收款顾名思义就是:提前收取的款项,比如卖出商品,在商品还没卖出时,提前收取购买商的钱。

预付款 顾名思义就是:预付款就是预先交的款(例如:一个项目10万,预付款20%,即预付款2万)

扩展资料:

一、 预付账款是指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服务)在未收到货物和未完成劳务之前支付的货物,例如,与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在发货前按合同规定提前支付的部分货款。预收账款是指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在未发货或未提供劳务之前预收的款项。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未建成前就与业主签订购销合同,提前收取业主的房款。

二、 预收账款(Deposit received)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

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也是公司债权的组成部分。

三、“预收账款”的双重性。

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此时该项目表现为一项负债;等到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会小于实际价税款,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其本质为应收的性质,等同于“应收账款”。

在期末列报时,如果截止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如果企业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用“应收账款”来代替,其列报方式等同。

“预收账款”的列报方法

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记入“应收账款”项,而根据明细账的贷方余额之和记入“预收账款”项。

合同中的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

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预付款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还有就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扩展资料:

预付款的拨付

预付备料款的额度,由合同双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备料款计算的理论公式:

预付备料款=合同价款×预付备料款额度。

备料款数额=全年施工工作量×主材所占比重÷年施工日历天×材料储备天数。

备料款的数额,要根据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和供应方式等不同条件而定。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不应超过工作量的10%。

参考资料来源: -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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