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怎么报销以及生孩子职工医保怎么报销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5-07-22 09:17:45672阅读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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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分为本地医保报销和外地医保报销:

一、本地医保报销流程:

1、持患者医保本和身份证办理住院;

2、出院时,携带这些材料:

(1)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

(2)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

(3)身份证、医保卡。 然后到医院收费结算处现场办理报销即可。

二、外地医保报销流程:

1、提前办理转诊审批表和居住证明。

2、拿着医保本、身份证办理住院,

3、拿着医保本、身份证、诊断证明书、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等,到收费结算处办理出院手续。

4、办完出院手续后,去该医院医保科要一份该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的通知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带着所列的材料,去本地政务服务中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或者镇(街道)医保办,办理报销事项。

而且,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拓展资料: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1)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怎么报销以及生孩子职工医保怎么报销

职工医保买药怎么报销

1、医保卡买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医院里买药,一种是在药房里买药。

2、定点药店买药:在一般的医保指定药店,我们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就可以了。但要保证医保卡里有足够的钱,如果钱不够要自己再把钱补上。

3、定点医院住院:一般情况下,患病住院时需要出示医保卡及身份证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如果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即: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统筹报销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医院结算。

4、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买药,需要在指定的村卫生室或乡镇及以上公立医院购买配方药可以在限额内报销。一般报销比例不超过20%。

拓展资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也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职工医保怎么报销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职工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法律分析】

(1)个人帐户划入办法,个人帐户资金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和退休费用为基数,按以下3个年龄段规定的不同比例划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按2.3%(含个人缴费)划入5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2.5%(含个人缴费)划入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按3.4%划入。

(2)统筹基金支付办法,住院起付线标准:三级(含)以上医院7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后为300元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元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费用)。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规定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和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线标准为700元。门诊规定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根据病种确定不同的门诊最高支付限额,重大疾病年度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16。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四、报销范围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以下项目不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职工医保如何报销

职工医保报销情况如下: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2、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第二十九条

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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