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排除妨碍纠纷与相邻关系纠纷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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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纠纷和排除妨害纠纷
1、法律主观:相邻权纠纷与排除妨害纠纷区别相邻关系指相邻不动产地所有人、用益物权人或占有人,在行使对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应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法律分析: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
3、排除妨害纠纷审理要点是什么? 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 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 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
4、侵犯相邻权,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法律明确规定为不动产,没有建房许可证,不能打赢官司。按照土地法及相应的规定,没有建房许可证,必须得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中许可,方为有效。
5、排除妨碍不属于相邻权纠纷的表现,排除妨碍是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产生相邻纠纷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碍。
相邻权纠纷和排除妨害纠纷审查要点
1、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应当本着充分利用资源,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全面构建。
2、法律分析: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排水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应与邻居的房屋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
3、法律分析: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
民法典排除妨碍的规定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2、法律主观:民法典关于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3、排除妨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如果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
4、法律主观:排除妨害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5、民法典关于排除妨碍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