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还是老的辣!女子给了儿子110万买房,之后却得知房本上只有儿媳妇的名字,她没想到儿媳妇会如此精明,幸好她留了一手,她转身起诉了儿子和儿媳妇,要求返还110万,儿媳妇傻眼了,婆婆竟然在算计她。

法律顾问大白天2024-05-04 18:27:299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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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还是老的辣!女子给了儿子110万买房,之后却得知房本上只有儿媳妇的名字,她没想到儿媳妇会如此精明,幸好她留了一手,她转身起诉了儿子和儿媳妇,要求返还110万,儿媳妇傻眼了,婆婆竟然在算计她。

(来源:历城法院)

周丽婷参加完婚礼回来,看到婆婆坐在老式的沙发上看电视,她就一声不吭地回房间,没给任何人一个好脸色。

她的丈夫张启元顿感事情不妙,赶紧回房间,想问问妻子怎么了。

谁知一进房间,周丽婷便将一腔的怒气,撒向他。

“人跟人为何不一样,我和我好友,我们俩长相相差不多,工作收入也差不多,为何别人结婚,有新车,有新房的,我跟你结婚,却连个新房都没有。”周丽婷怒气冲冲地说着。

今天她去参加的婚礼,确实让她受打击了,她和张启元结婚,没有婚房就算了,结婚后要跟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实在是不美气。

可她参加的婚礼就不一样了,新娘从娘家到婚房,风风光光的,婚房更是装修得非常有气派。

让她看了十分羡慕,同时想到自己的窘境,她又非常地痛苦。

她看着沉默不语的张启元,更是怒火心中烧,对他就是一顿乱发脾气。

之后更是一气之下摔房门,一个人回娘家了。

张启元因为这件事也闷闷不乐。

小两口为此事闹别扭,坐在大厅上看电视的婆婆温丽琴,其实她都听在心里。

她早就看出周丽婷不愿意跟他们住了。

如今看着儿子如此为难,她和老伴商量,决定把所有的积蓄111万拿出来,儿子的日子过得美满一些。

她叫来儿子,跟他说:“你明天就去接媳妇回来,告诉她,我们愿意出110万给你们买房,以后好好过日子就是了。”

张启元听了母亲的话,内心十分复杂,另一边又是闹情绪的媳妇,他只好听从母亲的话。

果然周丽婷听到张启元说,婆婆愿意出110万给他们买房,她眉开眼笑了,终于愿意跟张启元回家了。

接下来他们就找房子,周丽婷看中了繁华地段的一套房子。虽然那一套房子首付的价钱就要110万,但她就指定要那一套房子。

张启元在妻子面前不敢说一声不,他陪同妻子付房款,办理过户的事情。

等到晚上的时候,买完房回来的周丽婷,笑容满面的,张启元却是闷闷不乐,饭也不吃,就回房间了。

温丽琴很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买房的事情肯定又出岔子了,碍于儿媳妇在面前,她没有多事。

等儿媳妇出去之后,她这才找儿子,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

张启元这才一五一十的把买房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温丽琴这才知道,她那儿媳妇竟然在房本上只写她的一个名字。

她是万万没想到,情绪多变的儿媳妇,竟然还是一个会算计的人。

她可不干了,这100多万可是她和老伴辛辛苦苦攒的积蓄,现在儿子儿媳为了房子的事情就闹得不可开交。

儿媳如此爱慕虚荣,买了房,得装修,房子的事情处理好了,肯定又要买新车。

这每一步都要钱啊,他们哪里还能拿出钱来,这儿媳和儿子以后肯定还得为钱吵架。

这吵架一多,婚姻能不能保住就说不定了,她可不想拿那一百多万来检验儿媳妇的良心。

幸好她早就有准备了,她马上将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要他们还钱。

那么她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1、法庭上,温丽琴拿出了儿子向她借110万买房的借条。她认为这110万是她借给儿子买房的,这是用于儿子夫妻之间的日常消费。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温丽琴并没有要儿媳妇在房本上添加他儿子的名字,而是要小俩口归还这110万的借款。

2、周丽婷认为,这110万是公公婆婆赠与给他们的。

《民法典》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周丽婷表示婆婆给儿子儿媳赠与一部分钱买房,这是天经地义的,并且丈夫给婆婆写下借条,她并不知情,那么这个借条就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不用归还。

3、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温丽琴认为这笔款是借款,已经出具了借条,证明她的主张是有证据的。

但是周丽婷认为这笔款是赠与,但温丽琴并没有写过任何赠与的协议,加上这笔钱是用于买房,是夫妻之间日常生活所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法院判决,张启元和周丽婷应当把110万返还给温丽琴。

其实一家人本就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帮助,而不是相互提防,如果一家人真心换真心,婆婆也就心甘情愿将这笔钱给儿子儿媳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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