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包括夫妻吗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法律顾问大白天2025-01-22 11:07:59166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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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扩展资料:

具体计算公式标准如下: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最高院司法解释对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扩展资料

文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原告主体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人前“婆婆”主张因受害人死亡应获得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未获得支持。

受害人窦某的前夫于1984年过世,窦某带着三个子女于次年与现任丈夫谢某结婚并共同生育了子女。后因其前夫的母亲王某(1936年生)年老体弱难以独自生活,便将王某接到身边与家人共同生活。2017年10月,窦某与谢某不幸在交通事故中双亡。

2018年3月,窦某与谢某的子女(包括窦某与前夫的子女)、谢某的母亲以及王某一起作为原告将肇事司机、保险公司等相关当事人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中王某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4.6万余元。

经审理,文山市法院认为,王某系窦某前夫的母亲,两人之间并无血缘上的亲属关系或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窦某将王某接至家中扶养系基于道德和孝道,其行为值得肯定,但窦某并非王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故法院没有支持王某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法制网-前“婆婆”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不予支持

被抚养人生活费包括夫妻吗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工伤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

依照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60~75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75周岁以上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5)被抚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多人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

1、城镇居民中: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何理解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作为扶养人的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残疾或死亡时,劳动能力相应减损或完全消失,被扶养人因此生活无着。因此,法律规定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该部分的损失赔偿责任,使受害人的被扶养人之生活得到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人身伤害赔偿的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受伤者扶养的人且无生活来源的人的赔偿。那么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的我将为您详细介绍。

   1、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确定

(1)被抚养人范围的确定。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根据法律规定对其承担扶养义务的人。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的确定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被抚养人为未成年的,计算到18周岁。第二,被抚养人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的,计算20年。第三,60周岁以上的或者75周岁以上的,分别计算,前者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后者按5年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也就是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尽可能地给被抚养人多赔偿一些。

(3)赔偿份额。在有数个抚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如果被抚养人除了由受害者扶养外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应由受害人本人所承担的份额。

(4)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赔偿期限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个赔偿的期限是一次性赔偿。

   3、赔偿方式

通常的侵权赔偿方法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一次性赔偿,一种是定期金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的不是现实的损失,而是将来可能发生的支出的损失,所以,其是对将来的赔偿。定期金赔偿就是判决确定每年赔偿的数额,被抚养人到成年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和没有收入的被抚养人活多少年,就赔偿其多少年,这样比较公平合理。

4、特殊情形

(1)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不予赔偿。但应对被抚养人存活期间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偿。

(2)交通事故被害人的妻子已经怀孕,法院应判决赔偿义务人把胎儿的抚养费提存,胎儿出生时如果是活体的,法院将该笔抚养费支付给胎儿母亲;胎儿出生时不是活体的,法院将该笔抚养费返还给赔偿义务人。

   5、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高于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相关的生活费:

(1)18周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赔偿指数;

(2)18-60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赔偿指数;

(3)60-75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赔偿指数;

(4)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赔偿指数。

如果被抚养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1)18周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的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赔偿指数;

(2)18-60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赔偿指数;

(3)60-75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赔偿指数;

(4)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赔偿指数。

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所有公式中,赔偿指数一般按照伤残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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