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查询及苏州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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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房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
以下是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相关规定:
1、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5万。 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2、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3、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乘以12个月乘以实际可贷年限乘以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45万。
拓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3、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4、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苏州园区公积金异地贷款最新政策,2022异地公积金贷款苏州买房办理指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用国外公积金贷款在苏州买房指南
2、 [申请条件]
3、 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借款人及共同贷款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已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缴存城市和我市无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还清。
5、 符合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6、 [申请材料]
7、 存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见附件)。
8、 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的各类材料
9、 (1)购买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
10、 103010(购房或售房预付款)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首付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银行盖章的POS机清单及个人银行账户明细);
11、 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2、 (二)购买存量房成套采用基金托管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
13、 103010(不需要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住房);
14、 原《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或原《房屋所有权证》。
15、 (3)购买成套住房的股票,无基金托管方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6、 购房预付款证明;
17、 原《不动产权证书》、《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或原《房屋所有权证》;
18、 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9、 (4)新建、改建房屋:房屋未竣工的,提供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相应的说明书;
20、 已完成的《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1、 如有其他房屋(包括第三方)抵押的,还需提供担保机构对抵押房屋评估后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2、 [贷款金额、利率]
23、 配额
24、 首次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贷款申请人(含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贷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次);
25、 二次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贷款申请人(含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贷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次)。
26、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如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他们的可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7、 公积金可贷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28、 申请首笔公积金贷款。两个及以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如果只有贷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29、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两个及以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如果只有贷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30、 首次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款不超过11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住房总价款的80%。
31、 (2)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与已付首付款的差额。
32、 (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息)不得超过参与计算可贷金额的贷款申请人和共同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33、 利率
34、 公积金利率按照贷款当日央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023 年6月8日)
35、 贷款期限5年以下申请首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75%;
36、 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利率为25%。
37、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不满5年的,利率为0.25%;
38、 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利率为575%。
39、 [申请流程]
40、 咨询
41、 借款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点或咨询经办行
42、 中心各分支机构收到异地贷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需要核实的,应当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申请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43、 批准贷款
44、 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程序办理。
45、 回执
46、 异地公积金贷款完成后,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申请人的缴存证明回执反馈给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一、购买新建住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
3.分支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采用资金托管方式
1、《存量房买卖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住房不需提供);
3、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购买存量成套住房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
1、《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
2、预付购房款证明;
3、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分支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建造、翻建住房
1、未竣工的需提供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
2、已竣工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以另有住房(包括第三方)抵押的,还需提供该抵押住房经评估后由担保机构出具的《房产价格认定书》。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住房苏州公积金每月680,可以贷款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借款人的收入情况、公积金贷款上限、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装修'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最高为50万,二套房最高为50万。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⑵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