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最低工资标准和濮阳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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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河南省濮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现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劳资〔2010〕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今年调整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城区(含华龙区、高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9元/小时,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月最低标准调整为6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8元/小时,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09年:
从08年10月1日起,河南省的月最低工资规范已由已往的每月480元、每月400元、每月320元,别离调解为每月650元、每月550元、每月450元,小时最低工资规范由已往的每小时7元、每小时6元、每小时5元,别离调解为每小时7.5元、每小时6.5元、每小时5.5元。
濮阳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法律分析:濮阳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6元;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台前县、南乐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6元。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扣掉社保前的金额,社会保险的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单位缴交的,一部分是个人缴交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其实包含了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在内。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能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有明确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领取的工资是可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濮阳市农科院工资多少
4400元左右。
濮阳市农业科学院是正处级全供事业单位,最低工资是4000,农科院平均工资在4400左右。
濮阳市农业科学院位于濮阳市华龙区建设中路93号,主要开展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蔬菜品种选育和作物栽培、畜牧养殖、新农药研制、农业信息等方面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内设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蔬菜、畜牧、植保7个研究室和办公室、人事科、科研管理科、科技开发科4个管理科室,是河南省农业科研系统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万能的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河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吗?
1999
河南省劳动厅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1999)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济源市人民政府:
为了与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相衔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1999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如下:
一、 河南省市、县(市)最低工资标准:
1. 原执行月240元的地区,调整为月290元;
2. 原执行月220元的地区,调整为月260元;
3. 原执行月200元的地区,调整为月240元;
4. 原执行月180元的地区,调整为月220元;
5. 原执行月160元的地区,调整为月190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所需资金,由企业自行解决。(各市、县(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表)
二、 经市、地劳动部门测定,体力劳动强度达到四级;高温作业达到四级;粉尘作业达到四级;毒物危害达到三级以上;噪音达到100分贝,累计日工作6小时等特殊劳动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其最低工资标准按高于所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15%执行。劳动条件分级未经测定的,待测定后执行。
三、 为便于执行和监督,根据《河南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豫政[1995]48号)第六、第七条的规定,将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部分劳动条件艰苦的劳动者月、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划分如下:(见下表)
四、 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或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月工资额不得低于相应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日工资制的企业或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日工资额不得低于相应的日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小时工资制的企业或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小时工资额不得低于相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日制度工时不足8小时的,按小时工资换算的日工资额不得低于相应的日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或雇主安排劳动者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要科学、合理,使绝大多数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企业确定的计件单价,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小时、日、月最低工资标准。
六、各地要将落实最低工资作为劳动执行监察的重要内容,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受理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案件,严肃查处不落实最低工资或变相降低职工最低工资的行为。
七、 鉴于今年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发挥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保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印制宣传单,张贴于企业和公共场所,使广大劳动者明白最低工资、适用范围及构成项目,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积极会同工会组织采取举办培训班、板报、墙报、宣传车、政策咨询、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宣传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提高企业领导、劳资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政策观念,增强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自觉性。
自2015年7月1日起,我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类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最低工资规定,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标准,违者严肃查处。
一、二、三类行政区域都分别包括哪些地方?据介绍,省会郑州所辖县区均为一类行政区。此外,洛阳市区(含吉利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平顶山市区(含石龙区)、舞钢市,安阳市区、鹤壁市区、新乡市区、焦作市区、沁阳市、孟州市、许昌市区、长葛市、漯河市区、三门峡市区、义马市、渑池县、灵宝市、陕县、济源市区、巩义市都属于一类行政区域。开封市区(不含祥符区)、伊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宝丰县、郏县、林州市、汤阴县、安阳县、淇县、辉县市、新乡县、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濮阳市区、禹州市、鄢陵县、许昌县、襄城县、舞阳县、临颍县、卢氏县、南阳市区、商丘市区、信阳市区、周口市区、项城市、驻马店市区、汝州市、永城市属于二类行政区域,其他为三类区域。
2016
河南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时隔一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再上调。从7月1日起,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1400元提升至1600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1250元提升至1450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1100元提升至1300元,等于说各增加了200元。
河南省一类、二类、三类行政区域怎么划分
河南省一类、二类、三类行政区域是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划分的,截止到2019年12月30日,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一类行政区域
(1)郑州市:市区、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中牟县。
(2)洛阳市:市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
(3)平顶山市:市区、舞钢市。
(4)安阳市:市区。
(5)鹤壁市:市区。
(6)新乡市:市区。
(7)焦作市:市区、沁阳市、孟州市。
(8)许昌市:市区、长葛市。
(9)漯河市:市区。
(10)三门峡市:市区、义马市、渑池县、灵宝市。
(11)济源市:济源市。
(12)省直管县(市):巩义市。
2、二类行政区域
(1)开封市:市区(不含祥符区)。
(2)洛阳市:伊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
(3)平顶山市:宝丰县、郏县。
(4)安阳市:林州市、汤阴县、安阳县。
(5)鹤壁市:淇县。
(6)新乡市:辉县市、新乡县。
(7)焦作市: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
(8)濮阳市:市区。
(9)许昌市: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
(10)漯河市:舞阳县、临颍县。
(11)三门峡市:卢氏县。
(12)南阳市:市区。
(13)商丘市:市区。
(14)信阳市:市区。
(15)周口市:市区、项城市。
(16)驻马店市:市区。
(17)省直管县(市):汝州市、永城市。
3、三类行政区域
(1)开封市:祥符区、杞县、尉氏县、通许县。
(2)平顶山市:叶县、鲁山县。
(3)安阳市:内黄县。
(4)鹤壁市:浚县。
(5)新乡市:卫辉市、延津县、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
(6)濮阳市: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台前县、南乐县。
(7)南阳市:桐柏县、唐河县、社旗县、方城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西峡县、淅川县、新野县。
(8)商丘市:民权县、睢县、宁陵、柘城县、虞城县、夏邑县。
(9)信阳市:息县、新县、罗山县、潢川县、光山县、商城县、淮滨县。
(10)周口市: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项城市。
(11)驻马店市: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
(12)省直管县(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
扩展资料
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濮阳餐饮服务员工作10小时工资多少
根据濮阳的最低工资标准,餐饮服务员每小时的工资是8.50元,因此10小时的工资应该是8.50元乘以10小时,即85元。请注意,不同的餐馆的工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您可能需要在某家餐馆工作前先了解一下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