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属于用工单位员工吗

我是网站访客2024-06-18 11:24:37312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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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

劳务派遣定义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如文员、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市场营销员、生产线简单操作工、包装工、保安、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搬运工、清洁工、医院护士、护工等);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等),外包给劳务公司。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专业劳务承包协议,由劳务公司承担这部分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属于用工单位员工吗

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区别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遣工一般是指,单位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合作,劳务公司会派遣人员至合作的用人单位工作。而正式工通常是指,单位通过招聘的形式录用员工后,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不同:派遣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人,享受派遣公司的员工福利;而正式工是用人单位的员工;

3、签订对象不同:派遣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而正式工则是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岗位性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什么叫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我国企业雇佣的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中实施。

劳务派遣有两大优势:

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就业限制。

二是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等方面为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事实上,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也由用人单位承担。他们支付的费用包括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和劳务费。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的基本原则:

1、员工租赁

劳务派遣的实质是员工租赁,“派遣”一词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点。但是,“租赁”一词可以概括劳务派遣的所有业务特征,合理解释劳务派遣的复杂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和就业一样,更适合于解释劳动力和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合同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不适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因为没有租赁关系而不是劳务派遣。

2、同工同酬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证实,虽然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人单位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理解为同一职位、同一级别的员工应遵循相同的工资标准。然而,作为用人单位处理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却容易被异化。

3、拒绝预付款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在劳务派遣三方的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实际承担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这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不为用人单位垫付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坚持为用人单位支付上述费用的原则,就意味着将大大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

-劳务派遣

什么是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简单来说就是你先与一个派遣机构签约劳务合同,然后这个机构会把你派向其他单位进行工作。很多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单位都会使用劳务派遣工,以弥补编制不足导致的人员紧缺问题。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扩展资料

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二是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参考资料

-劳务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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