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及新婚姻法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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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现在年轻人结婚前提都要购买婚房,有了房子才更有归属感。然而有些朋友后期因为离婚而引发了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夫妻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带着这两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房屋由一方父母出钱购买,视为夫妻一方财产,不予分割;如果双方父母出钱购买房屋,以父母出钱比例分割;如果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双方一起还贷,分割时房屋归购买方,另一方可得到补偿。
夫妻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首先夫妻买房,必须双方到场,因为购房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签订合同、申请购房款及交易过户等过程,而且银行也会考虑双方的资质,办理手续也需要双方签字确认的。
2、 夫妻双方证件要准备齐全
其次夫妻双方购房要提供诸多证明材料,如收入、纳税及社保等等,想要贷款的朋友,其中一方的收入较高才能通过审核。而且还可约定好双方所占份额,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3、要讲究主贷和次贷
最后由于信贷政策也在不断的变化,在贷款确定主次贷人时,要从多方面来考虑,如收入、年龄等方面,尽量选择收入高且年龄适中的做为主贷人,否则会影响贷款年限。一般不管房证上有无写上两个名字,只要是共同购买,另一方都默认为共同还款人。
总结: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和夫妻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后期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关注齐家网资讯。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对于房产没有作出单独规定,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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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第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对房子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主观: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有: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参与购买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依据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我国《婚姻法》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主要内容是:夫妻对于共同生活中的共同事务如住所、生活方式等拥有平等的决策权,夫妻拥有平等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管理权、用益处分权,对子女拥有平等的监护权,在象征性语言上夫妻也没有等级秩序。夫妻关系依据是否具有直接财产内容可以分为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两种。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人身权利义务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夫妻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都有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任何一方都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3)夫妻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之间的财产权利义务主要有:1.夫妻财产制。我国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制并不排斥夫妻就财产的归属另行约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夫妻对财产的归属一经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2.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3.夫妻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父母子女关系,也称亲子关系,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婚生父母子女、非婚生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和继父母继子女四类。
《新婚姻法》对房产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种情况:若夫妻双方离婚协议未有约定,房产应归男方所有,但男方应对女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种情况: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无论房产证写的是夫妻一方谁的姓名,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新婚姻法对房产有哪些新的规定?
1、不动产归属权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有明确的规定指出,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财产应当归于产权等级方所有,这也是为了公平起见,避免出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获得的时间来划分而出现的不公平现象;两个人维系的婚姻破裂的时候,双方都希望能多得一点,所以这时候就需要法律的制约了,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正好弥补了这个空缺。
2、婚前房产权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在婚前也有明确规定的。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将买卖房屋的合同履行完毕了,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了,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房屋财产确定为个人财产是比较公平的。但是如果房产在婚后有增值现象,考虑到另一番的参与,离婚后将会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3、已卖房产处理
那么要是出现的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说,一方将房屋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了第三方,这该怎么办呢?新婚姻法关于房产也是有明确说明的,新婚姻法显示只要第三方买方的时候是善意的购买;在支付的时候合适合理的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在这三种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追回房屋的。1、婚前房产,要看住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登记人是否两人姓名。是的话,住房属于婚前共有,没有约定份额前提,一家一半。如果登记人是一方姓名,那么,住房产权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他一人所有,和另一方无关!但是另一方有出资凭证,那么他对住房登记人就拥有债权,可以主张!
婚后,不管两人谁来还贷,所用钱款,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的权益,也是一家一半。
2、婚后购买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的姓名,。该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新婚姻法下对于房产的规定
其中有六项内容为“新规定”: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字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前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区别: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因法律确定的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婚后买房,除了夫妻双方约定的属于个人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婚前夫妻一起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一起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产权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结婚前,由双方父母各自出钱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为自己家子女的个人财产,而婚后,父母为双方出钱购买的房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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