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被罚款及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4-05-17 14:23:50185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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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如何通行?

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的有关规定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 -道路交通安全法

驾驶机动车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怎么做

【太平洋汽车网】驾驶机动车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经过道口,也必须使用远近光灯变换提醒路口左右车辆注意。

驾驶机动车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该远近光灯交替使用。

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应该远近光交替使用。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经过道口,必须使用远近光灯变换提醒路口左右车辆注意。

扩展资料:交通信号灯的含义: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4、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5、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6、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驾驶机动车通过未设置交通信号灯

减速慢行。 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并且观察路况。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在夜间开着远光灯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要交替远近光灯使用提醒在其它方向准备一同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其实,本题着重的考核点是考核学员夜间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路口的处理方式,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驾驶机动车通过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

驾驶机动车通过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减速慢行。

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并且观察路况。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信号灯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便利交通运输,维护交通安全,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的人员、车辆驾驶员、市民以及临时来往城市的一切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第三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等部门的车辆管理人员和乘车人员,不准迫使、纵容驾驶人员违犯本规则。

第四条 遇到本规则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五条 驾驶车辆,赶、骑牲畜,都必须在道路的右边行进。

第六条 没有经过当地公安局的同意,不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第七条 铁道与街道交叉的路口,必须安装护栏等安全设施。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被罚款及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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