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劳动局官网及晋中市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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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劳动局投诉电话,地点在那里请告知。谢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劳动局投诉电话3075675、3075672,地点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
1、劳动关系科:
拟定全市劳动关系实施办法;
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落实全市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
指导全市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2、劳动监察科:
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
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组织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拟定并落实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实施办法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表彰工作;
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扩展资料
山西省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和措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办法和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办法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意见,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在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及措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及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办法和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办法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意见,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技工学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的安全管理;负责劳动合同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及编制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什么打不开
网络问题。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正式站点,是市人社局各部门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等,打不开是网络差的问题,点击更换好的网络,点击刷新即可打开。
2019年山西省晋中市社保年缴费多少钱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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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省统一,其中参保单位20%,个人8%;从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
山西省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其中,省直管单位的缴费比例是,单位6.5%,在职职工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各个统筹市的单位缴费比例有所差异,最高为6.8%,最低为6%。
山西省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山西省生育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1%缴纳,个人不缴费。省直管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
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特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各级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体由各级统筹地区确定。
遇重大突发状况部分社保费率阶段性下调尽管社保缴费比例相对固定,但遇到重大突发状况,也会阶段性下调。比如,2009年,金融危机全球蔓延。为帮助受其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根据国家精神,山西省采取暂时下调部分社保缴费比例等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当时山西省规定,全省各市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在2009年之内可以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为12个月以内。比如,当时由省级经办机构征收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6.5%降低到3.5%,降幅约46%,个人缴费比例不变。通过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比例等措施,山西省实现了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
社保缴费多少与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都有关值得关注的是,社保缴费多少,不仅与社保缴费比例高低相关,还与缴费基数密切相关。因为社保缴费等于社保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的乘积。这就意味着,在当前社保缴费比例不变的前提下,缴费基数上涨必然带来社保缴费数额的上涨。
社保缴费基数又如何确定?省人社厅规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这就意味着,通常情况下,去年你的工资涨了,今年你的社保缴费便会涨。”省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处处长姚振义介绍,“你的工资年年涨,社保缴费自然也年年涨,当然,社保待遇会更好。比如养老保险,缴费越多,将来领得越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山西省已实施“五险统征”。这样,企业职工应当参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共五种社会保险费一并征收,杜绝以往企业只选择养老保险等一两种保险参保的情况,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社保缴费基数为个人工资有“保底线”也有“封顶线”目前,山西省社保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脑、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查询自己的社保权益,包括社保缴费基数等。“为什么我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工资不一样?”省城市民李女士在一家企业工作,她每月收入都在2000元左右,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却是2320元。
这是因为,社保费虽然是以个人工资为基础缴纳的,但缴费并不是没有限制,它有“保底线”和“封顶线”。省人社厅明确,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职工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职工缴费基数。这就意味着,2014年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一定会在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这个“保底线”至300%这个“封顶线”之间。
再回到李女士的疑惑中来。根据省社保局数据,山西省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407元,月平均为3867.25元。2014年,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以3867.25元的60%缴纳,即以2320元(保留整数)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高于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同理,以11602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李女士2013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320元,故2014年社保以2320元为缴费基数。
姚振义介绍,概括来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保底线”,或者高于“封顶线”这两种情况下,分别按“保底线”或“封顶线”缴费。除此之外,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若还是不符,则很可能意味着企业没有如实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反映,以维护自身社保权益。
社保费率将适时适当下调养老保险或实现全国统筹每年的三四月份,山西省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重要数据。其后,省社会保险局将公布山西省社保缴费“保底线”“封顶线”。“保底线”“封顶线”未公布期间,暂按上年度的110%缴费。
山西省五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国家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已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大力推进提高统筹层次,扩大覆盖面,目前,包括山西省在内的全国各省基本都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下一步,将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今后,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方向,社保费率将适时适当下调,以有效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
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官方网
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官方网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2008年3月31日,第十一届国务院成立的第13天,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础上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讯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东院)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西院)。邮编为100013(东院)、100716(西院)。
主要交通路线为乘坐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C出口步行即到或在安定门乘坐125路公交车到和平里中街下车即到(西院);乘坐公交车:116、62、117、674、13、特16、684和平里路口南下车步行即到(东院)。
劳动保障个人查询
劳动保障个人查询的方法如下:
一、网上查询
1、网页搜索“12333社保查询网”,选择你所在的城市。
2、选择好城市后,就会出现这样的页面,找到自己城市的管理局官网链接,进入。
3、进入当地官网后,找到“参保查询”或者“信息查询”等字样。
4、然后填好资料登录即可查询。
二、电话查询
手机拨打“12333”电话号码咨询,这个号码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公益电话号码,可以转人工服务。
三、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或者劳动保障部门咨询
去社保中心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查询时,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