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的职权范围和工商所职责

精通律法的小琳2024-12-11 16:55:05244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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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主要干什么,主要作用是什么

工商所基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工商所主要作用是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工商所的设立是按照按经济区域设立。由上一级的区、县工商局根据其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一般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扩展资料:

工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基层工商所

工商所的职权范围和工商所职责

工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哪些工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 不正当竞争 、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 假冒伪劣商品 行为,受理 消费者申诉 ,组织查处 侵犯消费者权益 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 商标侵权行为 ,保护 注册商标专用权 ,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 合同格式条款 ,组织查处 合同欺诈行为 。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 个体工商户 、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职能是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职能

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派出的主管市场经济秩序的机构,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服务管理机构的经济户口档案;依法管理其经营活动;

(二)实施对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受理、调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争议;

(四)依授权开展辖区内广告、商标、合同的监管工作;

(五)依授权查处辖区内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六)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工作职责及范围

(1)所领导职责:主持所里的全面工作,主管内勤组的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对巡查工作进行督查。

(2)外勤组工作范围: a、对各类市场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的巡查; b、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c、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管理; d、对各项规费的收缴; e、对各类违章违法案件的查处; f、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 g、新开企业的回访; h、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3) 内勤组工作范围: a、组织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搞好案件核审; b、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及公示制度; c、党务工作、工会、共青团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 d、各类企业年检; e、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 f、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初审及办理市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 g、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经济户口管理、案件 、档案及文书等); h、受理“3.15”投诉举报; i、财务管理工作; j、后勤工作及车辆管理; k、受理来信来访; l、各类报表统计; m、信息采集和报送、对外宣传报道、调研工作; n、指导本辖区内个协、消协分会工作; o、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第三条 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第四条 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第五条 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第六条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第七条 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第八条 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前款第(一)、(二)项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第九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正严明,管理有章,处罚有据,廉洁奉公。第十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奖励、晋升的主要依据。第十一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各项工商收费和罚没物资、现金、票证,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按规定处理。

工商所的费用开支,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工商所应当建立健全内勤工作制度。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及时登记归档;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严格执行用印制度。第十三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必须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第十四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纪律、守则,积极工作,忠于职守。第十五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仪表庄重,待人礼貌。第十六条 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商所可提请区、县工商局给予奖励。对违纪违法的,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其他专业所、队、站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商局基层工商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工商所职责:\x0d\x0a一、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登记及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x0d\x0a二、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x0d\x0a三、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x0d\x0a四、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x0d\x0a五、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x0d\x0a六、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x0d\x0a七、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x0d\x0a八、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x0d\x0a九、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x0d\x0a十、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x0d\x0a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x0d\x0a十二、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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