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社平工资及榆树最低工资标准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4-10-23 11:17:53164阅读0评论

榆树最低工资标准榆树市社平工资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榆树最低工资标准榆树市社平工资,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榆树补工资

榆树市财政局关于

计算补发调整工资有关工作的说明

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和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起,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发放范围是所有财政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的时限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计24个月,具体补发月份和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二、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吉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5]28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起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相应的工资待遇。发放范围是所有财政开支的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发放的时限为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共计23个月,具体补发月份和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三、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离休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国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7月1日起,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发放范围是所有财政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发放的时限为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共计6个月,具体补发月份和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各科需要注意和提醒预算单位的是:2016年6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只调整在职其间的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职务并行和在职工资,退休后不再调整退休工资。在职期间的调资事项填到在职表中,退休后的调资事项(边远地区津贴)填到离退休表中。

四、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64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发放的时限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计12个月,具体补发数额以人社局批件为准。2016年12月以前补发部分2017年1月份补发到单位,2017年1月份开始录入工资平台实行统发。

各科需要注意和提醒预算单位的是:2016年1月份至6月份期间退休的财政开支人员不涉及增加退休工资和在职工资,只涉及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公务员职务并行;2016年7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只涉及在职期间的各类调资事项。

省和长春市政府要求各地在2016年年末前将调整工资事项兑现到位,榆树市政府要求2017年1月份将各类调资事项发放到位。市人社局2016年12月26日召开全市调整在职人员工资会议,要求各预算单位在2017年1月5日前将在职人员工资批复完毕,各科室在1月11日前报送工资数据和纸质补发调整工资拨款单,1月18日前计划将工资拨付到位。市政府和人社局要求1月5日以后在职工资没有批完不能按时发放的,只能2月份补发和实行新工资标准统发,各单位一定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自行对职工进行解释和答疑。

各科室以12月25日下达的表样为准,科室可根据本科的业务需求进行调整。预算单位在填报人员性质时,一定要将行政和事业、离休和退休集中填列,即先集中录入行政然后再集中录入事业人员、先集中录入离休然后再集中录入退休人员。

长春公积金封顶工资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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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对长春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2-06-27 17:06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政策原文链接:《关于对长春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

为让广大缴存单位及职工了解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相关事宜,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调整依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第4.0.9条第2款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调整事项

长春市(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4284元。

三、上限核定

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长春市2023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7134元计算,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4284元(97134元÷12个月×3倍),较2023 年度缴存基数上限22593元增加1691元。职工2023 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4284元时,缴存单位应以24284元作为职工2022年缴存基数。

四、调整要求

1、各缴存单位应以2023 年度(自然年度2023 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核定。

3、铁路分中心及其下设分理处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按照沈阳铁路局统一标准执行。

4、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应及时通过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或到辖区分中心、分理处综合窗口办理相关职工基数调整业务。已完成年审的单位进行缴存基数二次调整需到辖区分中心、分理处综合窗口进行办理。

2022年吉林省榆树市农村一卡通7月份进账

法律解析:

年 成都 市农村怎么 申请低保 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2019年成都市农村低保标准 2019年成都市农村低保是月人均560元。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都 高新区 、成都 天府新区 、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 龙泉驿区 、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和 郫都区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630元。 (二) 简阳市 、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 金堂县 、 新津县 、 大邑县 和 蒲江县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560元。 二、成都低保申请所需要材料 (一)农村居民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 户口 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 收入证明 ;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 抚养 关系的应提供 离婚证 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 健康证 明; 9、残疾人提供 残疾证 ;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城镇居民 1、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 赡养 、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 3、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 离婚 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6、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 户口迁移 规定的相关证明;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 户籍 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成都市低保条件有什么要求 (一)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区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二)成都城镇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 常住户口 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 扶养 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 最低工资 、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 退休金 ( 养老保险 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年成都市农村怎么申请低保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年成都市农村怎么申请低保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吉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共同核准。具体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标准(月人均)

长春市(不含双阳区、九台区)620元、长春市双阳区400元、长春市九台区400元、榆树市360元、农安县430元、德惠市393元;

吉林市516元、永吉县390元、舒兰市340元、磐石市430元、桦甸市450元、蛟河市385元;

四平市500元、双辽市400元、梨树县420元、伊通县360元;

辽源市510元、东辽县426元、东丰县400元;

通化市530元、通化县420元、柳河县380元、辉南县360元、集安市410元;

白山市510元、临江市480元、抚松县480元、靖宇县440元、长白县520元;

白城市460元、洮南市350元、大安市440元、镇赉县450元、通榆县350元;

松原市514元、长岭县400元、乾安县345元、扶余市350元、前郭县420元;

延吉市550元、图们市500元、敦化市530元、龙井市460元、和龙市520元、珲春市550元、汪清县550元、安图县520元;

长白山管委会550元、梅河口市550元、公主岭市500元。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

长春市(不含双阳区、九台区)4920元、长春市双阳区3650元、长春市九台区3650元、榆树市3524元、农安县3650元、德惠市3710元;

吉林市3685元、永吉县3400元、舒兰市3410元、磐石市3800元、桦甸市3800元、蛟河市3755元;

四平市3500元、双辽市3600元、梨树县3700元、伊通县3180元;

辽源市3600元、东辽县3592元、东丰县3420元;

通化市3600元、通化县3450元、柳河县3400元、辉南县3470元、集安市3500元;

白山市3460元、临江市3535元、抚松县3600元、靖宇县3400元、长白县3400元;

白城市3300元、洮南市3150元、大安市3200元、镇赉县3000元、通榆县3200元;

松原市3500元、长岭县3400元、乾安县3170元、扶余市3550元、前郭县3100元;

延吉市4400元、图们市3500元、敦化市4200元、龙井市3400元、和龙市3620元、珲春市3700元、汪清县3400元、安图县3600元;

长白山管委会3600元、梅河口市3860元、公主岭市377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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