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法改了啥樱儿三个月还抬头不起是什么原困和人口计生法改了啥

精通律法的小琳2025-06-30 14:12:50185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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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具体到底改了什么内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在大多数人看来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放开了三胎,因此要对以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部分进行修改。其实,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还包括独生子女方面以及托育方面。在独生子女方面,增添了独生子女家庭,在进入老年之后,在相关政策上要对独生子女家庭有所倾斜,要保障独生子女家庭在养老以及医疗方面都有所保障。

三胎

众所周知,已经放开了三胎,在计划生育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要优生优育,要给适龄孕育群体在优生优育方面提供相关的指导。托育方面,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可谓是从严修改了关于托育方面,理应当引起相关从业人员的重视!违法托育行业从业规定的,罚款,重罚!有虐待孩子行为的老师,重罚!该追究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会在行业内拉黑,永不叙用!由此可见,针对多起幼儿虐待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进行了专项立法,相信可以让行业风气焕然一新!关于社会抚养费的部分,此次修改,取消了社会抚养费,也就是鼓励大家多生优生。

网友热议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网友纷纷表示这些修改非常的暖人心,透露着温情的感觉。尤其是托育行业的修改,让大家再也不必对于孩子上幼儿园担惊受怕,相信有了详细的法律条款,托育行业的阴暗面将会一扫而空。相信在教育方面有所保障,在养老方面有所保障,在社会抚养费方面有了明文规定,我们在人口方面的工作会越做越好,大众有了安全感,生育率自然节节攀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自然是为了契合社会的发展,让人口负增长变成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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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法”完成修改,其中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人口计生法”完成修改,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对人口计生法规定一对合法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依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准则,为了让夫妻两人能够养育三个子女,国家还采取了保险,教育,就业等支持,减轻家庭对于孩子生育和教育之间产生的负担。

此次计生法的修改,最重要的是对夫妻二人生育子女数量的修改,从国家独生子女政策到二胎生育,再到三胎生育,这个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国家在不同时间段对于人口数量发展有着合理的规划和安排,尤其是现在面对老龄化社会的逐渐增强,更是应该让适龄的男女双方来优生优育更多的子女来保障其未来生活。对于此次国家的生育政策修改许多人都表示支持和赞同,有许多家庭也纷纷开始响应国家号召,开始了生育三胎。

国家为了让生育三胎的夫妻二人压力变小,将教育制度也做了很大的改革,尤其是对课后辅导班一类的教育行业做出了重大改革,许多教育行业都因为此项改革而停止课后补习的工作,这样子的话,就能够更好的让孩子与孩子之间在同一起跑线上发展,不会让家长因为孩子没有去上辅导班而落后于其他上辅导班的孩子们,这种改革也让孩子们的学习压力逐步减轻,能够在童年的生活中更好的学习和快乐的成长。

此次修正草案解决了人民群众在生育,养育和教育方面的问题,推动了我国生育政策的发展,促进了每个家庭的和谐和幸福,用法律制度来保障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保证每个家庭在生育三胎后能享受到国家的优越政策,更加推动了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3 )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三、将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贫困地区”修改为“欠发达地区”。四、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五、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六、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十一、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一条,删去第四款,将第五款改为第四款,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十三、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四条,将其中的“奖励”修改为“奖励和社会保障”,“较大的市”修改为“设区的市、自治州”。十四、将第五章章名修改为“计划生育服务”。十五、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十六、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托育机构有虐待婴幼儿行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八、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删去第四项中的“或者社会抚养费”,将“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将其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十九、删去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二十、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人口计生法完成修改,具体都修改了哪些内容?

人口计生法具体修改了以下三个内容。第1个内容是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第2个内容是国家提倡适龄婚育。女性的生育年龄在23岁到30岁之间,男性为30岁到35岁之间;第3个内容是提倡优生优育。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有良好的教育。

近年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逐渐增长,并且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现在又有不少的新生婴儿,而对于一些中年夫妻想要再生一个孩子的时候,不得不考虑一下赡养父母的问题,而且由于现在社会的经济消费较高。承担赡养父母以及抚养子女的责任在经济上会觉得很吃力。

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孩子。

这个政策无疑是帮助其他两个孩子在以后赡养老人的时候可以分担一些精神上还有经济上的压力。让孩子们可以互相帮助互相扶持。

适龄婚育。

过度的晚婚晚育,对人们的身体不好,并且对于晚婚晚育的人来说,在他们已经老年的时候孩子才能成家,这时候他们的经济负担会变得很大,在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没有了经济来源。所以应该提倡适龄婚育。

优生优育。

医疗卫生机构对于一些已经怀孕的准妈妈们的服务已经开展了孕产期的保健服务。承担了咨询、指导和技术的内容,这样的做法无疑是确保母婴的一个健康状况。在孩子生下来之后,应该对他有一个良好的教育,让孩子们能够快乐的成长。

这三个政策无疑是解决了现在深度老龄化的现象,同时也是帮助其他的孩子们在父母年老的时候可以有兄弟姐妹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同时也会为我们的社会劳动力增加一个保障。优生优育也可以让我们可以看着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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