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精通律法的小琳2024-11-02 08:04:30307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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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流程是什么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 律师 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股权转让 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 股东大会决议 ,按照 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 股权转让合同 或 股权转让协议 。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 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 质押 权的标的。

股份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公司股份转让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4、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在双方股权转让交易之中,其中股权转让的一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有哪些

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 的程序为: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实际交付后生效; 3、转让股份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股东转让其股份 ,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 办理流程: 1、首先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的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 优先购买权 ,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 股东会决议 》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 公司注册地 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 股权变更登记 。 7、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1、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情形的除外;2、发起人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怎么办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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