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转移吗以及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转移吗?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4-05-13 10:51:06704阅读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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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跨市社保要不要转

同省跨市的,社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不要转移。所在省属于省级统筹的,属于同一个统筹系统,当事人无需办理转移手续,社会保险关系会在系统内自动转移,只需要由原单位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单位;属于市级统筹的,属于不同的统筹系统,应当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另外的统筹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省内不同市的社保需要转移吗

法律分析: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判断,省内各地参加社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但不重复计算。根据国家规定,同省内的的社保是不需要转移的。如果只是更换工作之类的,直接中断前一个公司的社保,并在后一家公司开账号续交,保证不会断交就好。1、参保人员离开原参保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应到原参保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其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2、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也就是说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只要提出申请和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省内跨市社保需要转移吗

【法律分析】:跨市社保需要不需要转移,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因人而异。如果打算长期在异地工作,并且准备在异地定居和退休,这种情况下最好将社保转移。有的工作单位或许会要求职工将社保转移,转移后福利会更好。

社保转移一般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转移,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可直接到新的工作单位重新缴纳即可。

办理流程也很简单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前往原参保地申请办理社保异地转移手续后,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转移吗

【法律分析】: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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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同省不同市要不要转

【法律分析】:要转。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同省不同市换工作需要转社保吗?

只有在同一地区工作,不管你换多少间公司工作,原参保缴纳社保的帐户不用迁移,新工作单位续缴社保即可。 在同省不同城市或跨省、市工作,只要不是户籍地参保办理的社保帐户,都需要迁移合并,迁移合并的社保,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如果你辞职离开原参保地到外地工作,可以在离开前,拿身份证、社保卡、辞职证明到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缴费凭证,到新工作地办理好社保帐户后,拿迁移凭证到新工作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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