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以及财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婚内约定协议书
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财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财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婚内约定协议书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众乐多普法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本文目录一览:
- 1、婚前财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 2、财产协议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 3、财产证明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 4、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 5、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 6、财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协议书是依法书写的,应当有法律效力。只要协议书是由男女双方自愿达成,并且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有违反强制性规定的,会被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财产协议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一般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财产证明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一是针对财产约定的,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就财产归属及双方财产制度所达成的协议,二是针对夫妻感情的,即双方达成如一方有情感过错时,要对另外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为代价的一种约定。
法律分析:婚内的财产协议书需明确属于个人所有的一方财产,也可以约定相关财产的归属,实际上就是主要包括房产、工资收入、生产经营等所得、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家庭的收入,这些都可以约定哪些属于个人就可以了,然后双方认可之后签字,一式两份,双方保存,具有法律效力。
1、条款约定的语义清楚,不会发生歧义
也即对哪一方名下的财产、哪项(或哪些)具体的财产归属要有别于一般规则。
2、 个人所有的不动产要约定为共有,应办理公证或加名手续
根据现行司法实践,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要想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一般要求对财产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或者及时至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加名手续。对于婚前房产可能还存在银行按揭还贷无法办理加名手续的,则只能去办理公证。否则,会认为这样的财产协议属于赠与性质,而不动产赠与行为的实现,只能是办理公证或者加名手续;要不然,“赠与人”可以反悔。
3、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权限于夫妻双方,不对他人具有约束力
这就涉及到善意第三人以及第三方的意思表示。善意第三人主要涉及到夫妻一方擅自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约定归另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果购买人不知道夫妻双方对财产处分有特别约定,对于获得该财产已按市场价格支付了公平对价的,被侵权的夫妻一方就不得以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而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而第三方的意思表示,可以这样:第三人赠与夫妻一方某项财产,该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赠人不得将该财产转赠他人或与他人共同,否则赠与人有权收回;如果有这样的前提,那么夫妻双方就该受赠财产进行共有的约定就无效。
4、违约责任要明确,以防止财产无法追回
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处分财产导致虽有财产约定但财产仍无法追回的问题。就此情况,可以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以防止日后违约责任无法赔偿足够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干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干零六十二条、第一干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协议的有效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确认:
第一,协议双方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第二,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三,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协议内容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离婚协议与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一、婚内财产协议
1、什么是“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
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
7、违反协议的责任。
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不得强行约定婚姻关系的解除条件或限制条件,此类约定因违背了“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如果协议约定:“若任何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则自动丧失监护权”,类似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监护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父母一方自动丧失对子女的监护权,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来排除另一方的监护权。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最后,也是大家最好奇的“净身出户”问题。一般来说“忠诚协议”对于未履行忠诚义务的一方,自愿放弃全部共同财产净身出户的约定是有效的。理由是:可以将这份协议看作成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在约定条件发生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再加上此类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说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具体案件请以当地法院判决为准)。
二、离婚协议1、什么是“离婚协议”?
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协议。
2、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签订“离婚协议”后,不离婚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可能看到这很多人都糊涂了,为什么双方自愿签的协议,还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呢?理由很简单,因为“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民商事合同,它以解除婚姻关系为首要前提。其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就是“离婚”,除了男女双方须达成离婚合意之外,还应当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有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离婚条件”尚未成就时,只能将这份协议看成“有效成立”但“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在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不得作为法院判决离婚时分割财产的依据。
正如前文所述,“离婚协议”只有在离婚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在此之前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约定也是不生效的,不能直接作为法院处理该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看到这里也许会有人问:“那什么时候才能主张“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呢?”答:离婚以后使用。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看到这里大家都明白了吗?“离婚协议”在离婚前是可以反悔的,但是“婚内财产协议”却不得随意反悔哦!)
(3)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婚内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交叉使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千万不要拿“离婚协议”当作“婚内财产协议”来使用。
举个例子:小王(男)和小张(女)是一对夫妻,“小两口儿”在一起过日子也算恩爱,只是偶尔吵吵架、斗斗嘴,但也没有什么原则性的矛盾。有一天,夫妻二人吵架吵得很凶,就签了一份“离婚协议”打算离婚,并顺带把财产、子女抚养问题都做了详细约定。但是两个人今天吵架,明天就和好了,这份“离婚协议”也被扔在了角落里。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一天“小两口儿”真的闹僵了打算诉讼离婚,一方在法庭上要求按照这份“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分割财产,此时法院显然不会将其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理由很简单,小张将“离婚协议”当作“婚内财产协议”来使用了,别忘了我们前文所讲的,“离婚协议”在真正离婚前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温馨提醒:如果小王和小张在此之前只是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而没有涉及离婚条件的话,那么双方在任何时候,只要产生离婚纠纷,就可以请求法院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来进行分割。
(2)离婚登记时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效力优先于之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
毋庸置疑,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此时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了分配,那么可以视为对之前约定内容的变更。故,当先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与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问题发生冲突时,后者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前者。
财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财产协议书内容由家人共同协商后,按自愿的原则同一构成书面协议,法律并不干预内容,在当事人签字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也可以做公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