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及济南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法律顾问大白天2024-05-08 14:49:35524阅读0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134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知识就是力量的今天,众乐多普法小编有幸给你分享济南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济南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快和小编一起翱翔在知识的海洋里面吧!

农村宅基地拆旧房建新房规定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第六条还规定,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另外,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济南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及济南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要符合哪些条件

各地政策不一,到 当地 国土资源局 申请参考如下

《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

第七条 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本村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已有宅基地不能满足分户需求的;

(二)因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占用原宅基地,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且无住房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原宅基地灭失的;

(五)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