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无效以及违反法律程序构成什么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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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无效是否正确
一、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无效是否正确
1、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无效是正确。违反法定程序主要内容,以下:
(1)仲裁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2)违反了有关回避规定的;
(3)违反了有关期间规定的;
(4)审理程序违法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
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
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
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
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6、制作处罚决定书;
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无效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行政处罚无效的法定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3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行政处罚无效的法定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对于无效行政行为,任何人或任何机关在原则上都不受其拘束。我国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代表着国家形象的,行政机关固然有对我国公民进行监督的权利,甚至是依法做出某一种特殊的行政处罚,但是行政处罚同时又受到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约束。为了约束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法当中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不成立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无效
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